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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蓟州区教育局 2020-03-20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精神,依据《市教委关于做好 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津教政〔2019〕21 号)和《市中招办关于印发 2020年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19〕21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蓟州区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把体育考试改革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体育课教学紧密结合,发挥体育考试的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利用现代化的测试仪器,采用规范的技术、方式、方法组织和开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准确”。通过对测试结果的分析、解读,找到体育教育教学的得失,以便更加有效地指导教学工作。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2020年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纳入升学考试成绩总分,面向全体初中毕业学生实施。体育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满分18分)和体育统一测试成绩(满分12分)构成。

  (一)体育测试的项目与分值

  体育测试项目共三项。三个测试项目分值均为4分,三项累计为12分。

  男生:

  必测项目:1000米跑

  限选项目:

  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引体向上

  女生:

  必测项目:800米跑

  限选项目:

  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

  (二)测试方式及量化标准

  体育测试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测试的方式,其标准和测试方法按照《2020年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项目及测试操作方法》(附件1)的标准执行,并依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津教政〔2019〕21号)的相关标准评定成绩。

  四、成绩评定

  (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由体育测试成绩和市教委体卫艺处认定的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测试成绩满分12分,平时成绩满分18分,合计30分。

  (二)凡正常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根据评分标准按考生实测情况评定成绩。

  (三)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考试成绩以满分30分记入升学总成绩。

  (四)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平时和体育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考试成绩按18分记入升学总成绩。

  (五)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体育测试长跑项目的考生,可申请该项目免试。该项目成绩按必测项目成绩满分的20%,即0.8分计算。

  (六)在体育测试过程中,因突发伤病中途退出测试或因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测试时间的考生,可不再继续参加该项测试。必测项目成绩按0.8分计算,限选项目成绩按0.5分计算。

  (七)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参加体育测试,可申请免试。其测试成绩按0分计算。

  (八)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七年级第一学期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市就读的考生及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体育测试。2020年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12分,限选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9分,考生实测成绩按以上分值转换后计入升学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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