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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

来源 :成都市教育局 2019-08-30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认定

  (一)免试学生

  1.残疾学生,可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所在学校和招考部门申请体育考试部分或全部免试。免试项目的分值按满分的80%计算。

  2.存在身体健康方面疾病的学生或因身体伤病等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提供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向所在学校和招考部门申请体育考试部分或全部免试。免试项目的分值按满分的70%计算。

  (二)缓考学生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或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本人已考的所有统一考试项目成绩作废,缓考时重新进行所有项目的考试)。缓考工作各区(市)县组织一次,原则上在正常统一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期间仍未康复的,提供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申请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免试。免试项目的分值按满分的70%计算。

  (三)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及往届生

  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本市户籍学生,在回户籍地中考报名时,应提供其初中阶段的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证明材料,由区(市)县招考部门,按实际情况核算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其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按满分(10分)的50%(即5分)计算。同时,上述毕业生原则上需参加当年的统一考试,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如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本市统一考试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区(市)县招考部门同意后其统一考试分值按满分(50分)的70%(即35分)计算。往届生已取得的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可予以保留使用,时限一年,但统一考试成绩应参加当年的统一考试取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统筹推进体育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单位、部门责任目标,加强过程监督和目标考核。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按照要求制定本区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初中学校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二)提升基础保障。各区(市)县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体育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等方面建设,充分保障体育考试所需经费。加强初中学校校长、管理干部、体育教师等的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优化体育教学方法,切实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各初中学校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加强体育师资配备、体育器材设施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市)县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争取各方面对学校体育的重视和对体育考试改革的理解与支持,为有序推进体育考试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如上位政策变化,本方案将根据要求适时调整。

  附件:1.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统一考试评价标准

  2.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体育与健康考试统一考试测试规则

  3.成都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科评价考核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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