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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中考体育测试时间4月24日至27日

来源 :青岛日报 2017-04-06

  4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2017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今年中考体育目标效果测试4月24日至27日在青岛一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三中、青岛十七中、崂山二中举行。由于今年增加崂山区2000余名初中毕业生,考点由原四个考点增加为五个。

  2017年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其中,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目标效果测试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其中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选考项目分两类,第一类为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第二类为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目标效果测试每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含18分)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

  链接:免(缓)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一)免(缓)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审核通过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2.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测试期限内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单项或多项免考,各免考项目按6分计入成绩。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3.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宜参加长跑的学生,可申请办理1000米(800米)免考,只参加其余两项测试,其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4.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考。经批准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除1000米(800米)之外的两项测试项目免考,经批准后,其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5.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正式测试的前一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期测试,内容与办法与正常测试相同。

  上述2、3、4、5类考生必须有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学校提供过程管理考核相应资料);1、2、3、5类考生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含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残疾人须持《残疾证》)。

  以上特殊情况需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区市教育(体)局和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逐级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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