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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2017年广州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2016-11-22

  2017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等文件精神,为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2017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结合近年来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社会对学校体育的关注度和对学生身体健康重要性的认知度,普遍树立"健康第一"的教书育人理念,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体素质,培养高尚情趣,锻炼意志品质,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体育考试体现课程改革方向,检验学校实施体育课程效果,促进学校体育教育质量提高。

  二、体育考试的内容和成绩

  (一)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60分,其中统一考试4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

  (二)统一考试。

  1.必考项目。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考生在两个必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2.选考项目。①立定跳远;②三级蛙跳;③一分钟跳绳;④投掷实心球;⑤推铅球。考生在五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普通考生须参加以上2个项目的考试。所考2个项目的平均分乘以0.4,作为统一考试成绩。

  (三)体育素质综合评价。

  1.体育课成绩10分:初一、初二年级体育课各5分。每学年体育课成绩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学业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考核,优秀5分、良好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

  2.体育运动技能成绩6分:根据《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关于转发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体育技能标准的通知》要求,考生从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游泳、跳绳等8个项目中任选2项进行测试,每项测试合格得3分,不合格得0分。

  考生在初中阶段代表学校运动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项目不限),获得区级比赛前三名或市级比赛前六名或省级以上比赛前八名(个人或集体项目),每参加1个项目可直接获得3分(需提供秩序册、成绩册、奖状等证明材料),参加不同的2个项目,可直接获得6分。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4分:学生在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应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如果有一年没有参加测试扣1分,两年没有参加测试扣2分,三年没有参加测试扣4分。学校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完成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

  三、关于特殊考生

  1.因残疾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证明,证明其丧失运动能力,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体育考试最终成绩平均分计算。

  2.因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并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体育考试最终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

  3.因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以及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择考。择考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统一考试项目中选择1个或2个项目(不能是同类别的2个项目)。考试规则同普通考生一样。择考2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5%再乘以0.4,作为统一考试成绩;择考1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得分的90%再乘以0.4,作为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

  4.考生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再申请择考或免考。如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统一考试最终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

  5.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落后、自闭症谱系、脑瘫、肢体障碍的特殊考生,可申请参加特殊体育考试。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考生,可选择在特殊考点参加特殊体育考试,也可选择在普通考点参加普通体育考试。

  参加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统一考试成绩取所考项目的平均分;考1个项目的取所考项目得分,再乘以0.4。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考生,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参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在特殊学校就读的特殊考生,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60分。

  四、统一考试的考点

  (一)各区教育局设立1-2个定点考点,组织本地区初中毕业生进行统一体育考试。考点要求有400米橡胶跑道田径场。

  (二)特殊体育考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设立。视障考生考点设在市盲人学校,听障考生考点设在市聋人学校,智力落后、自闭症谱系、脑瘫、肢体障碍类考生考点设在越秀区启智学校。

  五、统一考试的时间

  统一考试安排在2017年4月,缓考安排在5月19日。

  六、体育素质综合评价的实施

  (一)体育素质综合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应根据市教研室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和测试,实事求是地按标准评定成绩,不得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依规处理。

  (二)学校应在每年规定时间,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上报测试数据,并将当年免修体育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三)每学年末,学校应在校内公示学生的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各项目的测试成绩,接受学生的监督,并上报区教育局和市招办。

  (四)各区教育局和教研部门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认真督促学校落实好此项工作。市教育局和市教研院将适时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不计算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60分。

  七、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市招考办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初中毕业生学校等各相关单位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考点、初中毕业生学校四级管理机制。

  (三)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地区体育考试。

  (四)市教育局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各院校附中,社会力量办学校以及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参加体育考试。

  (五)主要职责分工。

  1.体卫艺业务管理部门。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总体策划并组织有关方面制定考试方案及应急预案。

  (2)协调招生考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并对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组织医务审核组对特殊考生进行审核。

  2.招生考试部门。

  (1)负责考务管理,牵头具体实施体育考试工作。

  (2)负责体育考试器材及电子设备管理与使用培训。

  (3)负责体育考试成绩数据管理。

  3.教研部门。

  (1)指导各初中学校积极开展体育考试项目科学训练。

  (2)解读考试项目规则及规范考试方法。

  (3)指导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工作。

  (4)负责体育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

  4.初中毕业生学校。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认识,积极投入备考。

  (2)实施学生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客观公正,根据市教研室相关要求科学评定。

  (3)结合毕业生体检做好考生的考前体检工作。提前做好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摸查工作,排除体育考试潜在的安全风险。

  (4)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医务审核。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申报类别和考试项目。

  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是否有健康的身体参加800、1000米的考试。

  (5)组织考生依时赴考。

  (6)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防止发生各种伤害事故。

  (六)各区教育局或学校负责为考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各区教育局、考点、学校在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市体育考试工作各项工作联系电话如下:

  实施意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电话:22083846。

  医务审核: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电话:22083677。

  考试规则:市教研室音体美科,电话:83355430。

  特殊体育考试:市教研室教育理论科,电话:83359270。

  考务工作:市招考办中考科,电话:83906847。

  设备数据:市招考办技术科,电话:83906865。

  附件:1.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

  评分标准

  2.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特殊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

  3.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医务审核指南

  4.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考务管理制度

  5.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应急预案

  附件1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

  一、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1.场地及器材:400米田径场,电子计时设备、发令枪、发令旗(红色)、秒表若干块。

  2.考试方法:站立式起跑,可穿平底胶鞋或赤脚跑步(不准穿钉鞋)。电子计时,监考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后,打响发令枪;其他按田径规则执行。

  二、100米游泳

  1.场地及器材:考试场地标准为室外50米(或室内25米)标准游泳池,根据参加考试的人数分为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电子计时设备或秒表,发令枪,考点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每条泳道配置1-2名裁判员。每考点设置2名医护人员,1名监察人员。此外每条泳道配置1名救生员,全场配置2-3名流动救生员。

  2.动作规格:考试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3.考试方法: 考试时考生须穿着不透明的泳装,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止携带游泳辅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进入考点。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口令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考生须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停顿、原地踩水、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时允许身体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触及池壁,用脚蹬离池壁继续游进,转身动作须连贯,不得停顿。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考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考试中出现以下四种犯规情况之一,成绩无效:游进和转身时身体任一部分触及池底;游进和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水线;游进中途停顿;越过水线或妨碍他人。

  三、投掷实心球

  1.场地及器材:20米长、5米宽的平地一块,同一牌子的实心球若干个,球体周长:42厘米,直径:13.36厘米(±1厘米),重量:男、女生均为2公斤(±30克),球体为生胶铸造,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电子测距仪。

  2.动作规格:投掷前,原地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双肩与投掷线平行,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或前后脚腾空交叉换步。整个动作过程不能侧向、踩线或过线投掷。

  3.考试方法:在投掷区划一条白线为起掷线,考生站在起掷线后每人投掷二次,取其中最远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着地点。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四、推铅球

  1.场地器材:平坦土质场地,投掷圈直径为2.135米。铅球重量3千克。电子测距仪。

  2.动作规格:在投掷圈内,原地或滑步推均可,用单手从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后抛掷。球出手后,脚不得踏在圈线(或抵践板口)上,身体各部位不得触圈外地面。

  3.考试方法:每人推二次,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通过投掷圈的圆心,丈量投掷圈内沿至球落地后之间的距离。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五、三级连续蛙跳

  1.场地及器材:平坦助跑道,起跳线宽5厘米。电子测距仪。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同时落地,连续跳三次。中途凡手撑地、坐地、脚掌向前滑动、离地及出现动作故意停顿均作失败。

  3.考试方法: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每人跳二次,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六、立定跳远

  1.场地及器材:沙坑,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橡胶防滑跳板或坚固木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板的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橡胶防滑跳板面上的橡胶要紧贴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胶起跳板,也不得在起跳板上加垫毛巾、布等幅盖物)。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电子测距仪。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两脚不得离地后再做起跳动作。

  3.考试方法: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每人跳二次,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胶鞋或赤脚考试(不准穿钉鞋和胶粒底鞋)。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七、一分钟跳绳

  1.场地器材:平坦而坚硬地面。跳绳电子计数设备。

  2.动作规格:单脚或双脚跳均可。每一次摇绳须经过头、脚一次,方向一致。只可单摇。

  3.考试方法:每人计算一分钟跳绳的次数。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同时开秒表计时。预备状态时,考生手握跳绳手把,手腕应保持静止。记录一分钟完成次数。每人可测试二次(如考生申请第二次测试,则在第一次测试后休息10分钟,再进行第二次测试),取成绩最好的一次。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分值

1000米

800米          

100米游泳

投掷实心球

推铅球

三级连续

蛙跳

立定跳远

一分钟跳绳

(分.秒)

(分.秒)

(分.秒)

(米)

(米)

(米)

(米)

(次)

100

3.21

3.06

1.25

1.35

11.00

8.00

10.2

7.5

7.6

6.5

2.55

2.07

176

176

95

3.28

3.13

1.45

1.55

10.20

7.20

9.9

7.2

7.3

6.2

2.45

1.97

166

166

90

3.35

3.20

2.05

2.15

9.40

6.40

9.6

6.9

7.0

5.9

2.35

1.87

156

156

85

3.40

3.25

2.25

2.35

9.20

6.25

9.4

6.7

6.9

5.8

2.32

1.84

150

150

80

3.45

3.30

2.40

2.50

9.00

6.10

9.2

6.5

6.8

5.7

2.29

1.81

144

144

75

3.50

3.35

2.48

2.58

8.80

5.95

9.0

6.3

6.7

5.6

2.26

1.78

138

138

70

3.55

3.40

2.56

3.06

8.60

5.80

8.8

6.1

6.6

5.5

2.23

1.75

132

132

65

4.00

3.45

3.04

3.14

8.40

5.65

8.6

5.9

6.5

5.4

2.20

1.72

126

126

60

4.05

3.50

3.12

3.22

8.20

5.50

8.4

5.7

6.4

5.3

2.17

1.69

120

120

55

4.10

3.55

3.20

3.30

8.00

5.35

8.2

5.5

6.3

5.2

2.14

1.66

112

112

50

4.15

4.00

3.28

3.38

7.80

5.20

8.0

5.3

6.2

5.1

2.11

1.63

104

104

45

4.20

4.05

3.36

3.46

7.60

5.05

7.8

5.1

6.1

5.0

2.08

1.60

96

96

40

4.25

4.10

3.44

3.54

7.40

4.90

7.6

4.9

6.0

4.9

2.05

1.57

88

88

35

4.30

4.15

3.52

4.02

7.20

4.75

7.4

4.7

5.9

4.8

2.02

1.54

80

80

30

4.35

4.20

4.00

4.10

7.00

4.60

7.2

4.5

5.8

4.7

1.99

1.51

72

72

25

4.40

4.25

4.08

4.18

6.80

4.45

7.0

4.3

5.7

4.6

1.96

1.48

64

64

20

4.45

4.30

4.16

4.26

6.60

4.30

6.8

4.1

5.6

4.5

1.93

1.45

56

56

15

4.50

4.35

4.24

4.34

6.40

4.15

6.6

3.9

5.5

4.4

1.90

1.42

48

48

10

4.55

4.40

4.32

4.42

6.20

4.00

6.4

3.7

5.4

4.3

1.87

1.39

40

40

5

5.00

4.45

4.40

4.50

6.00

3.85

6.2

3.5

5.3

4.2

1.84

1.36

32

32

0

5.05

4.50

4.48

4.58

5.80

3.70

6.0

3.3

5.2

4.1

1.81

1.33

24

24

  注:评分标准以分段分值表示,在实际评分上按每一分值计算。

  附件2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特殊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

  所有残疾人的分级标准都以国家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法定标准为基准。

  一、考试项目规则

  1.50米跑、25米跑

  (1)场地及器材:50米直跑道(盲校配备有牵引绳)、发令枪、发令旗(红色)、秒表若干块(一道三表)。

  (2)考试方法: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钉鞋、胶鞋或赤脚跑步。手工计时,发令采用旗示与哨声相结合,"各就位":发令旗在身体右侧斜下放,"预备":发令旗在身体右侧平举,"跑":同时鸣哨及发令旗快速向下挥动。到广州盲校考点的视障考生可选择加戴眼罩后利用牵引绳辅助带跑,也可选择不使用牵引绳辅助。其他按田径规则执行。

  2.一分钟仰卧起坐

  (1)器材:体操垫若干、秒表1块。

  (2)规则:考生两手抱头平躺于体操垫上,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起坐时以双肘触及两膝为完成一次(下肢残疾考生起坐时上身垂直地面即为完成一次)。

  3.一分钟篮球投篮

  以篮圈中点至地面垂直投影点为圆心,男生以4.2米为半径、女生以2.5米为半径划弧。考生可在弧线外任何区域投篮(考生只能用一个球),计算一分钟投中次数(脚压线不计)。比赛皮篮球若干个、秒表1块。每人可测试二次,取成绩最好的一次。

  4.一分钟踢毽

  考生在1.5米×1.5米范围内,穿普通鞋,用膝关节以下任何部位将毽球踢起,计算一分钟内踢毽的次数(踢毽的脚每完成一次踢毽动作后必须触地,算为完成一次)。毽球若干个、秒表1块。每人可测试二次,取成绩最好的一次。

  5.引体向上

  (1)器材:适合肢体残疾学生高度的单杠、体操垫。

  (2)规则:考生双手正手垂直握于单杠且身体离开地面呈静止状态,双手牵拉身体向上且下颌高于单杆横梁,一上一下为完成一次。循环完成以上动作且过程中身体不能落地。每人可测试二次,取成绩最好的一次。

  6.其他项目参照普通考生的同类考试项目规则。

  二、考试分类与项目评分标准

  (一)视障考生。

  为视障考生设立的专门考点会提供更鲜艳清晰的视觉提示或加戴眼罩后利用牵引绳辅助带跑,并根据情况增加一部分听觉提示。

  1.考试项目

  (1)必考项目:50米。

  (2)选考项目: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投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四选一)。

  2.评分标准

  参照国际残疾人运动会的项目要求,凡涉及盲人考生的医学功能分级,均为3个级别且级别标准相同。具体标准如下:

  B1级:视力残疾一级。

  B2级:视力残疾二级。

  B3级:视力残疾三级与四级。

  (进行医学分级检测时,测试的视力应为最佳已校正的视力。凡使用隐形眼镜或其他视力校正镜的考生,在检测时均应配戴。)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1、3.2、3.3。

  3.伴有其他符合免考条件的,按照免考规定处理。

  (二)听障考生。

  为听障考生设立的专门考点设有手语翻译服务,并根据情况增加一部分视觉提示。

  1.考试项目。

  (1)必考项目:50米。

  (2)选考项目:三级连续蛙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篮球投篮、一分钟踢毽、一分钟仰卧起坐(六选一)。

  2.评分标准见附件3.4。

  3.伴有其他符合免考条件的,按照免考规定处理。

  (三)智力落后与自闭症谱系考生。

  为智力落后与自闭症谱系考生设立的考点考试将会提供更多的视觉提示和沟通、辅具的支持。

  1.考试项目。

  (1)智力残疾一级及重度自闭症(儿童自闭症评定量表(CARS)总分为37-60分,并至少有5项的评分高于3分)考生,按照免考规定处理。

  (2)智力残疾二级及中度自闭症(儿童自闭症评定量表(CARS)总分为34-37分)考生:25米。

  (3)智力残疾三级及轻度自闭症(儿童自闭症评定量表(CARS)总分为30-34分)的考生:

  ①必考项目:50米;

  ②选考项目: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二选一)。

  (4)智力残疾四级及自闭症谱系中的亚斯伯格症、高功能自闭症(智力正常)的考生:

  ①必考项目:50米;

  ②选考项目: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投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一分钟篮球投篮、一分钟踢毽(六选一)。

  2.评分标准见附件3.5、3.6。

  (四)肢体障碍(含脑瘫)考生。

  1.考试项目。

  (1)肢体残疾一级、二级考生按免考规定处理。

  (2)肢体残疾三级考生:50米、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引体向上(五选二)。

  (3)肢体残疾四级考生:50米、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一分钟踢毽、一分钟篮球投篮(八选二)。

  2.评分标准见附件3.6、3.7。

  附件2.1

  视障考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B1)

 

分值

50(秒)

(手工计时)

立定跳远

(米)

一分钟跳绳

(次)

投掷实心球(米)

一分钟仰卧起坐(次)

100

8.0

9.0

2.20

1.72

125

125

8.40

5.65

36

32

95

8.2

9.2

2.17

1.69

115

115

8.20

5.50

34

30

90

8.4

9.4

2.14

1.66

105

105

8.00

5.35

32

28

85

8.6

9.6

2.11

1.63

95

95

7.80

5.20

30

26

80

8.8

9.8

2.08

1.60

85

85

7.60

5.05

28

24

75

9.0

10.0

2.05

1.57

75

75

7.40

4.90

26

22

70

9.2

10.2

2.02

1.54

70

70

7.10

4.70

24

20

65

9.6

10.6

1.99

1.51

65

65

6.80

4.50

22

18

60

10.0

11.0

1.96

1.48

60

60

6.50

4.30

20

16

55

10.4

11.4

1.93

1.45

55

55

6.20

4.10

19

15

50

10.8

11.8

1.90

1.42

50

50

5.90

3.90

18

14

45

11.2

12.2

1.87

1.39

45

45

5.60

3.70

17

13

40

11.6

12.6

1.84

1.36

40

40

5.30

3.50

16

12

35

12.0

13.0

1.81

1.33

35

35

5.00

3.30

15

11

30

12.4

13.4

1.78

1.30

30

30

4.70

3.10

14

10

25

12.8

13.8

1.75

1.27

25

25

4.40

2.90

13

9

20

13.2

14.2

1.72

1.24

20

20

4.10

2.70

12

8

15

13.6

14.6

1.69

1.21

15

15

3.80

2.50

11

7

10

14.0

15.0

1.66

1.18

10

10

3.50

2.30

10

6

5

14.4

15.4

1.63

1.15

5

5

3.20

2.10

9

5

0

14.8

15.8

1.60

1.12

0

0

2.90

1.90

8

4

  注:评分标准以分段分值表示。在实际评分上按每一分值计算。下同。

  附件2.2

  视障考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B2)

分值

50米(秒)

(手工计时)

立定跳远

(米)

一分钟跳绳

(次)

投掷实心球

(米)

一分钟仰卧起坐(次)

100

7.6

8.6

2.23

1.75

125

125

8.60

5.80

36

32

95

7.8

8.8

2.20

1.72

115

115

8.40

5.65

34

30

90

8.0

9.0

2.17

1.69

105

105

8.20

5.50

32

28

85

8.2

9.2

2.14

1.66

95

95

8.00

5.35

30

26

80

8.4

9.4

2.11

1.63

85

85

7.80

5.20

28

24

75

8.6

9.6

2.08

1.60

75

75

7.60

5.05

26

22

70

8.8

9.8

2.05

1.57

70

70

7.30

4.85

24

20

65

9.0

10.0

2.02

1.54

65

65

7.00

4.65

22

18

60

9.4

10.4

1.99

1.51

60

60

6.70

4.45

20

16

55

9.8

10.8

1.96

1.48

55

55

6.40

4.25

19

15

50

10.2

11.2

1.93

1.45

50

50

6.10

4.05

18

14

45

10.6

11.6

1.90

1.42

45

45

5.80

3.85

17

13

40

11.0

12.0

1.87

1.39

40

40

5.50

3.65

16

12

35

11.4

12.4

1.84

1.36

35

35

5.20

3.45

15

11

30

11.8

12.8

1.81

1.33

30

30

4.90

3.25

14

10

25

12.2

13.2

1.78

1.30

25

25

4.60

3.05

13

9

20

12.6

13.6

1.75

1.27

20

20

4.30

2.85

12

8

15

13.0

14.0

1.72

1.24

15

15

4.00

2.65

11

7

10

13.4

14.4

1.69

1.21

10

10

3.70

2.45

10

6

5

13.8

14.8

1.66

1.18

5

5

3.40

2.25

9

5

0

14.2

15.2

1.63

1.15

0

0

3.10

2.05

8

4

  附件2.3

  视障考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B3)

分值

50米(秒)

(手工计时)

立定跳远

(米)

一分钟跳绳

(次)

投掷实心球

(米)

一分钟仰卧起坐(次)

100

7.0

8.0

2.26

1.78

132

132

9.00

6.10

40

36

95

7.2

8.2

2.23

1.75

122

122

8.80

5.95

38

34

90

7.4

8.4

2.20

1.72

112

112

8.60

5.80

36

32

85

7.6

8.6

2.17

1.69

102

102

8.40

5.65

34

30

80

7.8

8.8

2.14

1.66

92

92

8.20

5.50

32

28

75

8.0

9.0

2.11

1.63

82

82

8.00

5.35

30

26

70

8.2

9.2

2.08

1.60

72

72

7.80

5.20

28

24

65

8.4

9.4

2.05

1.57

67

67

7.60

5.05

26

22

60

8.6

9.6

2.02

1.54

62

62

7.40

4.90

24

20

55

9.0

10.0

1.99

1.51

57

57

7.20

4.75

23

19

50

9.4

10.4

1.96

1.48

52

52

7.00

4.60

22

18

45

9.8

10.8

1.93

1.45

47

47

6.80

4.45

21

17

40

10.2

11.2

1.90

1.42

42

42

6.60

4.30

20

16

35

10.6

11.6

1.87

1.39

37

37

6.40

4.15

19

15

30

11.0

12.0

1.84

1.36

32

32

6.20

4.00

18

14

25

11.4

12.4

1.81

1.33

27

27

6.00

3.85

17

13

20

11.8

12.8

1.78

1.30

22

22

5.80

3.70

16

12

15

12.2

13.2

1.75

1.27

17

17

6.20

3.55

15

11

10

12.6

13.6

1.72

1.24

12

12

6.00

3.40

14

10

5

13.0

14.0

1.69

1.21

7

7

5.80

3.25

13

9

0

13.4

14.4

1.66

1.18

2

2

5.60

3.10

12

8

  附件2.4

  听障考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分值

50米(秒)

(手工计时)

三级连续蛙跳

(米)

立定跳远

(米)

一分钟跳绳

(次)

一分钟仰卧起坐(次)

一分钟踢毽

(次)

一分钟投篮

(个)

100

6.8

7.8

7.0

6.0

2.35

1.87

158

158

44

40

100

100

6

6

95

7.0

8.0

6.7

5.7

2.32

1.84

152

152

39

35

95

95

 

 

90

7.2

8.2

6.4

5.4

2.29

1.81

146

146

34

30

90

90

5

5

85

7.4

8.4

6.1

5.1

2.26

1.78

140

140

29

25

85

85

 

 

80

7.6

8.6

5.8

4.8

2.23

1.75

134

134

24

20

80

80

4

4

75

7.8

8.8

5.5

4.5

2.20

1.72

128

128

22

18

75

75

 

 

70

8.0

9.0

5.2

4.2

2.17

1.69

122

122

20

16

70

70

3

3

65

8.2

9.2

5.1

4.1

2.14

1.66

114

114

18

14

65

65

 

 

60

8.4

9.4

5.0

4.0

2.11

1.63

106

106

16

12

60

60

2

2

55

8.6

9.6

4.9

3.9

2.08

1.60

98

98

15

11

55

55

 

 

50

8.8

9.8

4.8

3.8

2.05

1.57

90

90

14

10

50

50

1

1

45

9.0

10.0

4.7

3.7

2.02

1.54

82

82

13

9

45

45

 

 

40

9.2

10.2

4.6

3.6

1.99

1.51

74

74

12

8

40

40

 

 

35

9.4

10.4

4.5

3.5

1.96

1.48

66

66

11

7

35

35

 

 

30

9.6

10.6

4.4

3.4

1.93

1.45

58

58

10

6

30

30

 

 

25

9.8

10.8

4.3

3.3

1.90

1.42

50

50

9

5

25

25

 

 

20

10.0

11.0

4.2

3.2

1.87

1.39

42

42

8

4

20

20

 

 

15

10.2

11.2

4.1

3.1

1.84

1.36

34

34

7

3

15

15

 

 

10

10.4

11.4

4.0

3.0

1.81

1.33

26

26

6

2

10

10

 

 

5

10.6

11.6

3.9

2.9

1.78

1.30

18

18

5

1

5

5

 

 

0

10.8

11.8

3.8

2.8

1.75

1.27

10

10

4

0

0

0

 0

 0

  附件2.5

  智力残疾二级、三级考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级别

智力残疾二级

智力残疾三级

分值

25米(秒)

(手工计时)

50米(秒)

(手工计时)

立定跳远

(米)

投掷实心球

(米)

100

11.0

13.5

11.0

13.5

1.54

1.27

5.2

3.2

95

11.5

14.0

11.5

14.0

1.51

1.24

5.0

3.0

90

12.0

14.5

12.0

14.5

1.48

1.21

4.8

2.8

85

12.5

15.0

12.5

15.0

1.45

1.18

4.6

2.6

80

13.0

15.5

13.0

15.5

1.42

1.15

4.4

2.4

75

13.5

16.0

13.5

16.0

1.39

1.12

4.2

2.2

70

14.0

16.5

14.0

16.5

1.36

1.09

4.0

2.0

65

14.5

17.0

14.5

17.0

1.33

1.06

3.8

1.8

60

15.0

17.5

15.0

17.5

1.30

1.03

3.6

1.6

55

15.5

18.0

15.5

18.0

1.25

0.98

3.4

1.5

50

16.0

18.5

16.0

18.5

1.20

0.93

3.2

1.4

45

16.5

19.0

16.5

19.0

1.15

0.88

3.0

1.3

40

17.0

19.5

17.0

19.5

1.10

0.83

2.8

1.2

35

17.5

20.0

17.5

20.0

1.05

0.78

2.6

1.1

30

18.0

20.5

18.0

20.5

1.00

0.73

2.4

1.0

25

18.5

21.0

18.5

21.0

0.95

0.68

2.2

0.9

20

19.0

21.5

19.0

21.5

0.90

0.63

2.0

0.8

15

19.5

22.0

19.5

22.0

0.85

0.58

1.8

0.7

10

20.0

22.5

20.0

22.5

0.80

0.53

1.6

0.6

5

20.5

23.0

20.5

23.0

0.75

0.48

1.4

0.5

0

21.0

23.5

21.0

23.5

0.70

0.43

1.2

0.4

  附件2.6

  智力残疾四级及肢体残疾四级考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分值

50(秒)

(手工计时)

立定跳远

(米)

一分钟跳绳

(次)

一分钟仰卧

起坐(次)

投掷实心球

(米)

引体向上

(次)

一分钟踢毽

(次)

一分钟投篮(个)

100

8.0

9.0

2.17

1.69

120

120

40

36

8.0

6.0

9

7

60

60

6

6

95

8.2

9.2

2.14

1.66

110

110

38

35

7.8

5.8

 

 

55

55

 

 

90

8.4

9.4

2.11

1.63

100

100

36

34

7.6

5.6

8

6

50

50

5

5

85

8.6

9.6

2.08

1.60

90

90

34

33

7.4

5.4

 

 

45

45

 

 

80

8.8

9.8

2.05

1.57

80

80

32

32

7.2

5.2

7

5

40

40

4

4

75

9.0

10.0

2.02

1.54

75

75

30

30

7.0

5.0

 

 

35

35

 

 

70

9.2

10.2

1.99

1.51

70

70

28

28

6.8

4.8

6

4

30

30

3

3

65

9.4

10.4

1.96

1.48

65

65

26

26

6.6

4.6

 

 

28

28

 

 

60

9.6

10.6

1.93

1.45

60

60

24

24

6.4

4.4

5

3

26

26

2

2

55

9.8

10.8

1.90

1.42

55

55

22

22

6.2

4.2

 

 

24

24

 

 

50

10.0

11.0

1.87

1.39

50

50

20

20

6.0

4.0

4

2

22

22

1

1

45

10.2

11.2

1.84

1.36

45

45

18

18

5.8

3.8

 

 

20

20

 

 

40

10.4

11.4

1.81

1.33

40

40

16

16

5.6

3.6

3 

1

18

18

 

 

35

10.6

11.6

1.78

1.31

35

35

14

14

5.4

3.4

 

 

16

16

 

 

30

10.8

11.8

1.75

1.29

30

30

12

12

5.2

3.2

2 

 

14

14

 

 

25

11.0

12.0

1.72

1.27

25

25

10

10

5.0

3.0

 

 

12

12

 

 

20

11.2

12.2

1.69

1.24

20

20

8

8

4.8

2.8

1 

 

10

10

 

 

15

11.4

12.4

1.66

1.21

15

15

6

6

4.6

2.6

 

 

8

8

 

 

10

11.6

12.6

1.63

1.18

10

10

4

4

4.4

2.4

 

 

6

6

 

 

5

11.8

12.8

1.60

1.15

5

5

2

2

4.2

2.2

 

 

4

4

 

 

0

12.0

13.0

1.57

1.12

0

0

0

0

4.0

2.0

 

 

2

2

 

 

  附件2.7

  肢体残疾三级考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分值

50米(秒)

(手工计时)

立定跳远

(米)

投掷实心球

(米)

一分钟仰卧起坐(次)

引体向上

(次)

100

10.0

11.0

1.54

1.24

5.2

3.2

40

36

8

6

95

10.5

11.5

1.51

1.21

5.0

3.0

38

35

 

 

90

11.0

12.0

1.48

1.18

4.8

2.8

36

34

7

5

85

11.5

12.5

1.45

1.15

4.6

2.6

34

33

 

 

80

12.0

13.0

1.42

1.12

4.4

2.4

32

32

6

4

75

12.5

13.5

1.39

1.09

4.2

2.2

30

30

 

 

70

13.0

14.0

1.36

1.06

4.0

2.0

28

28

5

3

65

13.5

14.5

1.33

1.03

3.8

1.9

26

26

 

 

60

14.0

15.0

1.30

1.00

3.6

1.8

24

24

4

2

55

14.5

15.5

1.27

0.97

3.4

1.7

22

22

 

 

50

15.0

16.0

1.24

0.94

3.2

1.6

20

20

3 

1

45

15.5

16.5

1.21

0.91

3.0

1.5

18

18

 

 

40

16.0

17.0

1.18

0.88

2.8

1.4

16

16

2 

 

35

16.5

17.5

1.15

0.85

2.6

1.3

14

14

 

 

30

17.0

18.0

1.12

0.82

2.4

1.2

12

12

1 

 

25

17.5

18.5

1.09

0.79

2.2

1.1

10

10

 

 

20

18.0

19.0

1.06

0.76

2.0

1.0

8

8

 

 

15

18.5

19.5

1.03

0.73

1.8

0.9

6

6

 

 

10

19.0

20.0

1.00

0.70

1.6

0.8

4

4

 

 

5

19.5

20.5

0.97

0.67

1.4

0.7

2

2

 

 

0

20.0

21.0

0.94

0.64

1.2

0.6

0

0

 

 

  附件3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审核指南

  一、申请办理

  (一)提出申请

  考生因残、因病或因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申请。考生在中招平台报名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学校通过中招平台打印《体育考试考前医务审核申请表》(下称《申请表》),交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同意,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给本班任课体育教师。证明材料不齐的医务审核组可不予受理。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 免考申请

  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全部丧失运动能力或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材料和相关检查报告单(心电图等检查结果要有医院诊断结论并盖章)等。

  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证明材料。

  在校期间三年的健康档案(学生体检表)。

  市、区体育考试医务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 择考申请

  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材料,符合《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的证明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材料和相关检查报告单(心电图等检查结果要有医院诊断结论并盖章)等。

  在校期间三年的健康档案(学生体检表)。

  市、区体育考试医务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 缓考申请

  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暂时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材料(女生经期不需提交),包括《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材料和相关检查报告单等。

  市、区体育考试医务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 特殊体育考试申请

  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相应障碍的检测机构(包括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广州市弱智儿童综合检测中心和广州市聋童听力补偿研究中心等)证明,对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达到应参加特殊体育考试的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材料和相关检查报告单(心电图等检查结果要有医院诊断结论并盖章)等。

  随班就读的还应提交随班就读认定材料。

  市、区体育考试医务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成立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

  (一)成立学校审核组。学校审核组应包括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卫生室(保健室)、教导处负责人等,负责审核考生申请材料。

  (二)成立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应包括区教育局体卫艺业务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相关学科医学专家等,负责组织辖区中考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审核工作。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报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

  (三)成立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包括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市教育局纪委、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工作人员和特邀专家组成,负责全市中考体育考试特殊考生审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提出申诉的考生申请进行最终审核。

  三、审核程序

  (一)学校审核。学校收到考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经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卫生室(保健室)、教导处负责人核实后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确保证明材料齐全后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注明审核日期、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学校公章。学校带考生本人、《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报给区体育考试医务组。

  (二)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审核。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身高、体重数据原则上以在校期间第三学年的健康档案(学生体检表)为准,如未完成年度体检或有异议的以现场测量数据为准。

  如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通过,在《申请表》"区医务审核组"意见栏明确特殊考生的类别,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核情况提交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

  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核情况提交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

  如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不通过,且不符合其他考试类别申报条件的考生,则按考生在招考服务平台预先选定的项目参加考试。

  如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不通过,且符合其他考试类别申报条件的考生,需立即向区招考办(中教科)书面提出重报申请并在招考服务平台重新申报体育考生类别和项目,按医务审核流程重新审核。

  如考生对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结果有异议,需补充经学校审核、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审核的证明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提出申诉。由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提出申诉的考生申请提交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审核。

  在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指定医院复查,市体育考试医务组根据复查情况作出最终医务审核结论。

  (三)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审核。市体育考试医务组分别组织专家对区体育考试医务组提交的考生申请和提出申诉的考生申请进行审核。市体育考试医务组完成审核工作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

  如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通过,按考生申请的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参加考试、计算分值。

  如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不通过,且不符合其他考试类别申报条件的考生,则按考生在招考服务平台预先选定的项目参加考试、计算分值。

  如市体育考试医务审核不通过,且符合其他考试类别申报条件的考生,需立即向区招考办(中教科)书面提出重报申请并在招考服务平台重新申报体育考生类别和项目,按医务审核流程重新审核。

  四、审核结果公示

  学校在学校宣传栏将本校考生申请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考试的审核情况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体育考试纪检组反映。

  五、审核材料归档

  考生的免考、择考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学校放入该生的个人档案中。

  附: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2.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附件4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考务管理制度

  为强化体育考试管理、保障体育考试考务工作规范有序实施,切实维护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依法从严治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审核结果公示制度

  各区教育局要选聘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医务水平较高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专家参与医务审核工作。考前与考试过程中的医务审核工作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纪检人员和医务专家组成的医务审核组共同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在报名点公示一周。

  二、考试成绩公示制度

  考生每完成一个考试项目,监考员必须现场宣布该项目成绩,同时考生在项目成绩单上签名确认。体育考试结束后,各初中毕业学校在学校宣传栏将本校考生每个项目的成绩公示一周。考生对本人(或他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区招考办(中教科)申诉(投诉)。

  三、监考员轮岗制度

  各考试项目或考试组别之间的监考员须不定期轮换监考岗位。除技术性较强的特殊岗位外,监考员不得长时间固定在某个监考岗位,更不允许监考员选择监考岗位或不服从轮岗。每项(组别)考试开考前宣布监考员岗位任命,每项(组别)考试结束后实行随机换岗,不得提前公布。

  四、考试监察小组互派制度

  各区教育局要成立体育考试外派监察小组,在考试期间互派到对应的区考点进行驻点监察、考试技术监督,要保障派出人员的工作时间、经费与交通;并积极支持配合派驻本区人员的工作。监察小组由区教育局干部、中学校级领导、体育教研员或体育专家各1人组成,组长由教育局干部担任。监察小组要全面认真检查体育考试组织及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重点检查考生考风考纪、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情况,其中体育教研员或体育专家重点负责考试技术监督。如发生严重违规舞弊行为及突发事件,监察小组必须及时报告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考办。

  五、社会监督制度

  各区教育局要在本区范围内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体育专业人士或其他社会人士作为社会监督员。各考点要积极支持社会监督员开展现场监督工作,主动提供情况,虚心接受监督,认真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建议和举报投诉事项要认真做好登记、上报、调查、解释、处理等工作,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社会监督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置之不理。

  六、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服从主考和裁判长管理、不遵守纪律、违反规定的考试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教育批评仍不改者取消监考资格,另行严肃处理;对徇私舞弊者,要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体育考试成绩,涉及其他人员的,一律将情况通报给其所在单位。

  附件5

  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考生和考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以人为本、公平公正。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体育考试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严重影响考生和考点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与考试秩序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教育局应急机构与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广州市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广州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兼任。负责制定全市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市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机构成员集中办公。

  (二)区教育局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区教育局成立本地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报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地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向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三)考点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考点成立考点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报本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考点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考点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落实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向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四)初中毕业生学校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初中毕业生学校成立学校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报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向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三、考点安全措施

  (一)建立畅通的指挥通讯系统。考试前夕,各应急办公室要收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单位(或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以备急用;考试期间,各区招生办(中教科)及各考点的考试网上指挥通讯系统、值班电话、值班传真,必须畅通无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级应急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必须全天24小时开启(进入考试区内时须置于振动状态)。

  (二)各考点设一名负责安全监督的副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对考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场地、器材、消防、用电、用水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合理设置考点各种功能区域,区域标志要清晰

  1. 准备区、检录处与集结区:应设置在开阔地带,便于考生集中和疏散。

  2. 考试区:地面平坦无坑、无杂物;跑道终点处要设有缓冲带;投掷区设置在开阔地带,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

  3. 考点内及周边要设置明显的方向标示,如准备区、考试区、医疗站的位置,遇有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的路线与方向等。

  (四)考点医务准备

  1. 设立医疗救护站,配备医务人员、医疗用品和急救药品、司机和汽车,以及时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和进行现场医务审核,为伤病考生进行现场处理,如现场不能处理,应报告主考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2. 张贴警示"考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如果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或考点工作人员,带队教师或考点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救护站,由医务人员甄别能否继续考试,如果不能,应按程序办理缓考或择考医务审核手续"。

  (五)自然灾害的应对

  若遇到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暴雨、雷电、地震等),无法开考或无法继续进行考试时,应视情形按以下方式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 遇到全市范围内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全市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市招考办发出停考指令,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告知全体考生。

  2. 遇到局部地区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区域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当地区市招考办(中教科)发出停考指令,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告知本地区考生,并报告市招考办。

  3. 因天气原因造成部分地区考生在赴考途中安全受到影响的,由当地区招考办(中教科)对受影响的考生发出停考指令,并报市招考办。

  4. 若宣布停考后,已到达考点的考生和考点工作人员由考点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其人身安全。

  5. 发出停考指令的单位,应根据情况适时作出恢复考试的决定,并合理安排恢复考试,不得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和公平性。

  (六)意外事故的应对

  若遇到意外事故(如房屋倒塌、火灾、严重的人身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招考办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防护和人员救治工作。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

  若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公共卫生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和市招考办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理。

  (八)供电事故的应对

  若遇到供电事故,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抢修,并报告市招考办。市招考办要确保考试期间办公大楼的供电安全,做好备用电的应急准备,保证考试指挥系统正常运行。

  (九)电子设备故障的应对

  考点必须加强对考试用的电子设备(含移动电子监控设备)的管理,做好防火、防雷、防水、防潮和用电安全工作。考试过程中若遇电子设备损坏,应立即维修或更换,并报告市招考办。

  (十)舞弊事件的应对

  考点若发现舞弊事件,要及时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尽快恢复考点秩序;若发生重大舞弊事件应立即报告市招考办。

  四、初中毕业生学校的安全措施

  (一)对考生进行体育考试专题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考点纪律教育。

  (二)做好对考生的常规体检工作和健康筛查工作。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是否有健康的身体参加800、1000米的考试。在考前将本校可能影响考试安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情况汇总上报区招考办(中教科),以便考点提前做好防控措施。

  (三)组织好特殊考生申请择考、免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

  (四)关注考生临考前和考试期间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做出适当的指引。

  (五)科学组织考生进行备考训练。

  (六)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

  (七)若安排车辆接送考生,要确认有正式的营运资质和证照齐全,要安排教师跟车,不得超载,不得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五、考生安全须知

  (一)备考注意事项

  1. 提高对体育考试意义的认识,掌握应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充分发挥运动水平。

  2. 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3. 合理进行考前运动训练,预防运动创伤。

  4. 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5. 注意饮食卫生,适当补充水分。不宜空腹、过饱或过饥参加体育考试。

  6. 赴考点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

  7. 穿着合适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考试。考生不允许穿钉鞋参加800米、1000米考试。

  8. 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

  9. 考试期间,考生受伤或临时出现身体不适(如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胸闷、胸痛等),不要勉强、不能隐瞒,应及时主动向带队教师或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提出缓考或择考申请。

  (二)考试纪律要求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服从带队教师和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严格遵守考点规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及影响他人考试,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六、医务审核

  (一)各初中毕业学校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正面引导考生根据实际健康情况提出申请,切勿弄虚作假,积极备考。任课体育教师、班主任及校医等,须根据考生平常上体育课或参加体育活动的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公正写明情况并给出审核意见。

  (二)各级医务审核人员须严格把关,凡平时能正常进行体育活动、上体育课的学生,一律不得免考。考生申请免考不通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新申请缓考或择考。

  (三)体育考试现场不办理免考。考生可在缓考前向区体育考试医务组提出免考书面申请并补充证明材料,如不同意免考,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缓考。

  (四)考试期间,考生受伤或临时出现身体不适,不要勉强、不能隐瞒,应及时主动向教师或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提出缓考或择考申请。

  (五)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每一例医务审核申诉(投诉),不推诿拖延或转移矛盾,做到依法按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激化矛盾,处理到位。

  (六)各初中毕业生学校要及时全面了解考生和家长对医务审核结果的情绪,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避免发生群体事件。

  七、保障条件

  各单位要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资金给予保证,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人员给予适当补贴,对因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致病、致残、致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八、调查总结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后,各级应急机构要及时进行调查、总结,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市招考办对全市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及市委、市政府。

  九、责任追究

  在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工作失职、采取措施不及时或不恰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预案管理

  各区教育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区体育考试实际情况,制订本区体育考试应急预案,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考办。各区教育局制订的体育考试应急预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不能与本预案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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