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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芜湖中考体育“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试行)

来源 :芜湖市教育局  2016-01-13

  2016年芜湖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试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芜湖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和“体育健康水平统一测试”两个部分构成。“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分值为10分,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三方面情况予以评定。为了规范2016年各校“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工作,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今年的中考体育考试,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特制定2016年“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细则:

  一、组织领导:

  各校成立“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组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全面领导并开展评价工作。

  二、 评价项目、内容及分值:

  (一)《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分值:4分)

  1、能认真上好体育课,全年到课率达100%;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体育课教学常规,不迟到、不早退,有病(事)请假,鞋服穿戴整齐,积极参加体能训练,完成体育课考核。评定4分。

  到课率每缺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2、能上好体育课,全年到课率达100%,学习态度较端正,基本遵守体育课教学常规,鞋服穿戴较整齐,能参加体能训练,基本完成体育课考核。评定3分。

  到课率每缺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

  (二)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分值:3分)

  1、坚持认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态度认真,动作准确到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锻炼技能,养成锻炼的习惯。“两操一活动”参与率达100%。评定3分。

  “两操一活动”参与率每减少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2、能参加早操、眼保健操,态度较认真,动作基本准确到位;能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基本掌握一定的锻炼技能,良好的健身习惯正在养成。“两操一活动”参与率达100%。评定2分。

  “两操一活动”参与率每减少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

  (三)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分值:3分)

  1、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部项目的测试。评定3分。

  2、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60%以上项目的测试。评定2分。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

  三、评价程序和要求:

  (一)任课教师在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下,依据评价细则及学生日常体育锻炼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二)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学生日常体育锻炼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在校内和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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