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忻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沂州市教育局 2015-03-25
中2015年忻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详情如下:
一、体育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及计分办法
1、考试项目:男生: 1000米、跳绳、前掷实心球三项。
女生: 800米、 跳绳、前掷实心球三项。
2、计分办法:800/1000米满分20分,跳绳、实心球每项满分15分,三项合计50分。体育考试成绩记入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三、体育考试时间及地点
各市县按照市里面分配的时间组织考生测试,同一个市县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内进行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体育考试场地要依据有利于考生、有利于考试的工作原则。
四、免考考生相关规定
免考考生需填写《忻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考生登记表》。因残疾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持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经县区考务部门填表审查批准后可以免考,以县平均分计;因病(包括先天性疾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经县区考务部门填表审查批准后可以免考,以30分计。
五、体育中考项目考试规则
1、800/1000米
(1)考试的场地应在封闭的400米或者200米田径场上进行,考试所需的标志线清晰,起点线和终点线应该设置明显的标志。考试前,考务员必须对场地标准和器材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在中长跑的起点和终点必须设置摄像装置,拍摄各组考生的起跑和终点冲刺情况。
(2)考试采取分组考试,按照男女每组20人,最后一组以实际考生为准;采用站立式起跑,考生听到“各就位→(枪声)”的口令后开始起跑。
(3)计时方法:发令者在发出“枪声”的同时电子仪器自动开始计时,当考生身体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电子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储存成绩。
(4)考生可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凉鞋。考试过程中,发现有抢跑考生时,要立即召回重跑;如碰到电子仪器出故障,可在当日组织补考。
(5)检录后,芯片背心号码和号码衣必须一致。穿戴芯片背心必须根据分发背心老师的指令,穿戴背心,表面朝外。
(6)考试完毕,要及时卸下号码衣,考试工作人员应在起跑前告知考生,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2、一分钟跳绳
(1)考试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指定比赛器材,在系统没有发出口令和系统计时计数终止,考生所跳的次数系统不会计数。
(2)检录裁判核对考生的身份,无误后组织考生站在指定的备考区选择考试绳心,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迅速更换绳心并做好考试准备,当听到设备发出“裁判员准备,运动员准备,5.4.3.2.1...跳”的口令后开始考试。
(3)考试可以使用单(双)脚完成跳绳,双手可以正(反)摇动跳绳,当跳绳绕身体旋转360度计数一个,电子设备检测一分钟内的总次数并计入系统存储。
(4)注意事项,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跳绳拌脚应继续进行考试。
3、投掷实心球
(1)投掷前,两脚前后或左右分开站立在投掷线后侧,身体面对投掷方向,两手十指自然分开握球,学生举球至头上方稍向后仰,原地双手用力把球经头上方向前上方掷出,脚不得踩线或迈出投掷线。每位学生有连续3次投掷机会。每次球落地后,主机会自动记录和播报当次测试成绩,并自动筛选出3次中的最好成绩。
(2)考试场地要求:考试区约为20米×7米=140平米(安全面积)的平地一块,实心球外设投掷线旁设操作台1个,操作台对面设监控点1个。
(3)每台设项目配置设操作员1名,监考员1名,检录员根据秩序册和测试证,核对考生姓名和小号码布是否一致,记录缺考考生,然后将本组考生带入预备区,将测试证交给预备区监考员,告知缺考考生情况。
(4)操作员呼叫学生姓名开始测试,考生持球到投掷区域,两脚前后或左右分开站立在投掷线后侧,身体面对投掷方向,两手十指自然分开握球,等待测试开始。考生听到“开始测试”信号后,学生举球至头上方稍向后仰,原地双手用力把球经头上方向前上方掷出,脚不得踩线或迈出投掷线。
(5)注意事项:学生应原地投掷,不得助跑,身体不得左右扭动。应两手同时用力从头顶上方投出,违者视为犯规,成绩无效;若学生两脚前后站立,当实心球投出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越线,违者视为犯规,成绩无效;测试时学生按顺序排列,1号和2号学生在投掷区域准备,3号至本组最后1名学生依次在投掷区域外安全区捡实心球,等待测试。
(6)检录员当拿到本组成绩单时,依次宣布测试成绩。考生无疑义后,请两名考生监督员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将本组考生带出考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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