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 :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 2015-03-20
中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杭教体考办〔2014〕2号
有关区教育局(社发局)、市区各初中学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4〕38号)精神和要求,为认真做好2015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招生体育考试(以下简称2015年体育中考)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请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初中学校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报名流程
1.凡符合《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4〕38号)中报考条件的具有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毕业班学生,向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2015年体育中考。
2.各校将《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杭教高中〔2014〕38号附件2)印发给每位报考的学生及家长。
3.学校组织学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详见附件1)。在“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摄像信息导入、必要信息填报和相关信息核对后,统一打印《体育中考报名表》(需有照片),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核对签名确认,经学校验证核实(加盖学校公章)后按要求报送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将根据各校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报名情况,监制“2015年杭州市区高中招生体育考试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学生取得准考证才能参加2015年体育中考。
4.学校组织每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市区中考体育报项系统”,进行网上选定考试项目(含免考项目)。二次报项系统开放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到场考试时,已选定的考试项目不能更改。
5.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位学生共可报名参加二次考试。第一次考试从三大类考试项目中各选择确定一个项目(共三项),分别参加一次考试,不收费;第二次考试可在未获满分的类别中各选定一个项目参加一次考试,每项每次收费5元(经市物价局备案)。
6.申请免考的考生,依照《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获准后(免考申请时间安排见附件2),可免考一类、二类或所有类别项目(免考成绩每类为7分,全免为21分)。免考耐力类的考生不能选考跳跃类中的1分钟跳绳项目。已参加过第一次考试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已考类别的免考。
7.已获准免考的考生,若身体恢复健康需参加正常考试者,依照《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获准后,凭新印制的准考证方可参加正常考试(只允许参加尚未组织进行轮次的考试)。
8.符合《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报考条件的外地初中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往届毕业生(简称个别生)参加2015年体育中考,需经市教育局初教处审核后,向指导中心报名(参加尚未组织进行轮次的考试)。此项工作在2015年寒假后进行,具体时间和报名办法将在“杭州教育网”(http://www.hzedu.gov.cn)、指导中心网站(www.hzssfz.net)等部分媒体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1.2015年共组织二次考试,分批进行。
首次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至29日(含工作日),其中3月21日至22日为游泳考试时间;
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至4月26日(仅双休日),其中4月11日为游泳考试时间。
当日开考具体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
请假考生将进行集中补考,时间和地点在办理请假手续时告知。各校具体日程安排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发放,如遇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以当时通知为准。
2.非游泳考试考点均设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游泳考试考点设在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游泳健身中心游泳馆(中山北路572号)。
3.个别生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告知。
三、考试具体操作办法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2015年体育中考参考项目单”(以下简称参考项目单)在规定时间到规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考点参加的考试,成绩无效。
2.进入考点前,考生需用水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地填写参考项目单上的相关信息,即:学校、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及考试日期。
3.学校统一组织,以班级为单位,整队分批进入考点。在候考区列队等候,由场地工作人员安排至检录处进行检录。带队教师可凭指导中心统一下发的有效证件进入考点候考区(不得进入考试场地)。
4.参加场地考试具体程序:①考生根据参考项目单自己选定的项目组合,在检录处相应指示牌前分别列队,等候检录;②检录员核对身份,收取准考证及参考项目单,分批带领进入考场;③考生到项目考场由裁判验证身份并在参考项目单上加盖身份验证章后,方可参加考试;④考生完成每项考试后,裁判员均将考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⑤考生在检录员带领下至成绩录入处录入成绩后,取回本人准考证,至检录处参加下一项考试检录(程序同前)。⑥当场所有项目考完后,考生取回本人准考证及成绩单,即完成本场次考试。
5.参加游泳考试具体程序:①考生按规定时间(以游泳入场券上的时间为准)凭本人准考证、参考项目单到游泳考试考点检录处列队检录;②进入游泳场馆由裁判验证身份并在参考项目单上加盖身份验证章后,方可参加考试;③由场地工作人员安排泳道参加考试;④考试完成后,由裁判员将考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⑤成绩录入后,考生取回本人准考证并至成绩打印处当场候取成绩单,即完成本场次考试。
6.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当场向当值裁判反映,由该考试项目的裁判组长进行核实和处理,如考生仍有异议,由裁判组长提请主考裁判进行核实和裁定。
四、请假与补考
1.因病请假的考生必须凭医院证明(女生例假凭就读学校医务室开具的证明),由带队教师统一收齐有关证明、准考证、参考项目单,在本场次考试开考前,到考点成绩录入处(游泳项目请假至游泳考点检录处)办理该场次所有考试项目的请假手续(即非游泳项目不得单项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参加考试者,作自动放弃本场次考试处理。
2.已办理请假手续的考生,按请假补考通知单上的规定时间参加补考。参加补考需先到规定考点的成绩录入处进行销假,后凭本人准考证和参考项目单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不参加补考者,作自动放弃本场次考试处理。
3.如遇特殊情况(如集体流感)有较多考生需办理请假手续的,请学校尽早联系指导中心,办理集体请假手续。
4.体育中考原则上不办理因事请假,若因代表学校参加市(区)级学生活动需要请假者,请学校开具请假证明,并提供相关文件(通知),考前一周到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各校需定期查看本校的招考热邮,届时各校日程安排表等事宜将通过此邮箱统一下发通知。
2.每次考试完毕后第二周,考生可上指导中心网站(www.hzssfz.net)点击“体育中考”—“成绩查询”进行个人成绩查询。
3.指导中心地址: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8楼。
4.未尽事宜,可致电指导中心。
联系人:柳老师:85866691(含传真),高老师:8586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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