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中考录取20日开始录取分为两个阶段
来源 :天津日报 2016-07-12
中中招录取工作从7月20日开始,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阶段、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201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招生各阶段录取批次顺序是:艺术类高中学校;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其他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普通中专(含外省市中职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根据市教委2016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参加体育测试、学业考查、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4个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标准,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区县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县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如何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呢?市招生考试院给出了如下解答:
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为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2015—2016学年度区县级三好学生(或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