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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宝鸡市教育局 2019-01-17

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宝市教发〔2019〕18号

  各县区教体(文教)局,局直有关单位:

  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临近,做好放寒假前师生安全教育、寒假生活指导和2019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至关重要。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放寒假前,各县区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落实假期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学生及周边群众开放体育设施,并安排人员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二、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不到危险水域、结冰湖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减少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发生溺水、踩踏事故或感染流行性传染病。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

  三、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春节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高发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组织学生宣誓、签名、印发倡议书、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学生禁燃禁放教育,引导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劝止家人、亲戚、朋友、邻居不在禁燃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健康、环节。

  四、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各县区要指导督促中小学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宝市教发〔2018〕395号)精神,严控假期作业总量,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注重学科的均衡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布置相关素质提升作业,以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进行美术的欣赏与创作,参与音乐、舞蹈的欣赏与训练等为主。

  五、鼓励参与实践活动。立足丰富学生假期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敬老爱老、扶弱助残、亲情陪伴、文明出行、科普宣讲、环保宣传、社情调查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不断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积极参与各类体育锻炼活动,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中增长知识、增强体魄、陶冶情操、健康成长。

  六、做好收假准备工作。各县区要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在收假前三天组织教师到校,重点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扫,教室、宿舍、实验室等部室通风换气,食堂餐具、炊具及相关设施清洗消毒,饮用水(含自来水、自备井、自备水塔)质量检测,饮水机等机具残留水清倒及消毒,对厕所全面清扫消杀,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清查,对校舍、围墙等设施进行排查,对供电、取暖、网络等基本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迅速及时处置。要落实入学体检和晨午检等制度,及时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降低或避免“开学综合症”的出现。

  宝鸡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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