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8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03
中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中学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优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整体质量,现就做好2018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为指导,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出发,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提升我省基础教育的整体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追求“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健全规章制度,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切实保障考试和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加强宏观指导,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学、规范、高效实施,为普通高中教育选拔合格学生。
三、考试科目设置、分值、时长与方式
2018年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共7科5卷。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分别为:
语文120分,时长为150分钟;
数学120分,时长为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长为120分钟;
物理与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长为12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长为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
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四、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8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各考点采用“英语听力光盘”或“英语听力U盘”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内容。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听力试题内容。
各县(区)务必在考前调试好使用“英语听力光盘”或“英语听力U盘”的播放设备,各考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英语听力试题播送工作。
(二)成绩呈现。
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初中学生毕业要求。
(三)实施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8号)执行,学生实际得分记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10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考核占5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现场考试成绩占35分。
体质健康考试时间在九年级第二学期4月底前进行。
(四)2018年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文件(陕教基〔2005〕81号)执行。
五、考试命题范围及要求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命题范围严格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和教材内容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考查学生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与人文精神,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有利于所有学生全面、科学、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我省初中教育教学实际,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考查;要增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联系;要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重视对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要提高科学性和规范性;要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给考生留有充足的思考时间,使不同生活背景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科能力在考试中得到充分展现。
六、分工和职责
省教科院负责编制《2018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组织人员做好命题和审题工作;负责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试题及答案的印制和分发等工作。
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的命题工作。
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各市(区)的考务工作。各市(区)和省管县(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及考务工作细则,组织考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成绩统计等工作。
各市(区)招办在考生报名结束后,负责填写《2018年陕西省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省教科院评价与考试研究中心;按每生5元的标准交纳命题费和试卷费;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人持市(区)教育局介绍信领取试题和答案。
七、加强考试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协调好县(区)招办、教研室、学校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考试管理水平。
(二)认真组织阅卷工作。初中学业考试结束后,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阅卷骨干人员及教研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同时做好对全体阅卷人员的二级培训,阅卷人员应以初中骨干教师为主。
(三)科学研判考试情况。各市(区)教研部门相关学科教研人员要参与阅卷和收集考试有关信息等工作,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各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的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分析,形成诊断和指导学科有效教学的报告。
(四)做好成绩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以任何形式公布名次。
八、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公平与公正,各市(区)必须实施网上阅卷。
(二)各类特长生、保送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三)对暂时未纳入省统考科目的国家课程,各市(区)和省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随学科教学进度进行考试或考查。
(四)各市(区)和省管县(市)招生办公室于2018年7月30日前汇总下列材料,报送省教科院评价与考试研究中心。
1.学科试题基本信息表;
2.学科试卷分析参数表(第Ⅰ卷)和(第Ⅱ卷);
3.学科试题质量评价报告;
4.各学科成绩分布情况统计表;
5.初中学业考试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王文庆
电 话:029—88668676
邮 箱:jjyc2010@163.com
联系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汪建满
电 话:029—853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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