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市初中语文课程终结性评价指南
来源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8-12-28
中2019上海市初中语文课程终结性评价指南
一、评价的性质、目的和对象
上海市初中毕业语文统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评价。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落实“教考一致”的要求,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初中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评价对象为 2019 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评价标准
基于《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 年 10 月版) 规定的六至九年级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与要求,确定以下能力目标和知识内容。
(一)能力目标
1.文言文阅读能力
1.1 能记诵规定范围内的文言诗文。
1.2 掌握重要的文学和文化常识。
1.3 能在具体语境中理解文言词语的含义。
1.4 能用现代汉语翻译文言句子。
1.5 能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1.6 能概括文章的中心。
1.7 能理解和把握诗词的基本内容和作者的感情倾向。
2.现代文阅读能力
2.1 能在具体语境中理解词语的含义和用法。
2.2 能把握句子在文中的含义,提取并解释重要的信息。
2.3 能概括文章的要点和主旨。
2.4 能分析句子和段落的作用。
2.5 能识别和运用修辞方法,理解其表达效果。
2.6 能梳理文章的思路,分析文章的结构。
2.7 能对文章的思想内容、常见写作手法及语言表现力,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2.8 能在理解文意的基础上作相应的拓展。
3.综合运用能力
3.1 能根据一定的生活情境,运用语文知识和能力解决问题。
3.2 能根据要求,完成读写任务。
2 4.写作能力
4.1 能记叙生活中的人、事、物。
4.2 能说明生活中的事物和事理。
4.3 能对社会现象表达自己的感受、认识和见解。
4.4 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00 字左右的文章。
4.5 文章应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挚,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表达通顺、连贯。
4.6 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文面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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