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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威海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划分及认定标准

来源 :威海市教育局 2019-01-28

2019年威海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划分及认定标准

  (一)招生区域

  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威海一中新校区)招生范围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新区、经技区、临港区,下同),按志愿填报招生。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招生区域基本保持不变,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以下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高新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初村镇;经技区城区、崮山镇。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经技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羊亭镇、张村镇;高新区;临港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初中学校驻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户主非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挂靠户口所在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二)区域认定

  考生区域认定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至28日,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薄地址或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招生区域,以2019年1月1日前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材料为准。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薄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选择使用考生所在户口薄地址认定的,户主须为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主为其他人的,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户口簿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选择使用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的,产权所有人须为考生或法定监护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的考生,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毕业学校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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