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沂中考成绩6月30日前公布
来源 :沂蒙晚报 2016-01-26
中临近春节,时间的脚步也似乎变得快了起来,家有考生的家长们可能对此会更为在意,因为再有4个多月,今年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也就是通常说的中考就要拉开大幕。25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的考试方案,与往年相比,变化最大的就是考生可回原籍报名考试了。
报考可选择学籍地户籍地
中考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上旬,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报名工作,可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也可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单独报名。局直属初中学校纳入兰山考区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罗庄考区组织、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河东考区组织。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九年级学生2015年未能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随八年级一起报考,九年级已经参加过地理和生物考试的学生不能重复报考。
按照今年的方案,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的高中录取政策,这也是今年政策中变化最大的一点。此项政策意味着,考生选择的机会增多,就学更加方便。
考试总分仍为710分
按照方案规定,6月14日至16日,考生将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
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与去年一样,仍为710分,语文、数学满分为120分,英语(含听力)满分10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其他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的比例:物理为70%,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为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20%,体育与健康为60%。
在201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思想品德考试由往年的闭卷变为开卷,今年的考试形式与去年保持一致,同样为开卷考试。该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前下发考试说明,明确各科命题原则、内容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
6月30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方案还对成绩的公布与管理进行了规定。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两种方式呈现。成绩达到科目总分的90%(语文达到85%)及以上记为等级A(优秀);达到75%至89%(语文达到75%-84%)记为等级B(良好);达到60%至74%记为等级C(合格);59%及其以下记为等级D(不合格)。
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在6月30日前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查询,或到原毕业学校领取考试成绩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按照规定,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按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的个人成绩通知单和查询方式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更不得将本次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县区、学校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体育考试全为传统必测项目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在往年的体育测试中,台阶试验、跳绳、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等项目为考生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由于从2016年起,我市体育与健康考试测试项目将全面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因此从去年开始,我市对照《标准》对测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到今年所有可选项目均取消。
根据今年的方案,男、女生测试项目均为7项,体重指数、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为男女都必须测试的项目,此外男生还要测试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还需测试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
6类特殊考生享加分政策
根据方案,今年共有六类特殊考生将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则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
据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报名时须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在考试管理系统中标注特殊考生标志,并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一律不享受加分政策。
6类特殊考生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三)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四)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五)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持独生子女证或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
(六)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
此外,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我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听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