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威海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四方面有调整
来源 :威海市教育局 2016-01-21
中近日,我市出台了《2016年威海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对我市2016年的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一是考试时间进行了调整。以往的中考,上午8时开考,共考2个学科,12时结束,下午考1个学科,对于一些乡镇的学生来说,需要很早起床准备,中午也无法很好休息,睡眠质量以及乘车安全都无法保证。为此,我市决定自2016年起中考改为6月12日上午9时开考,上午考语文1科,11时结束。下午考物理和政治2科,5时10分结束。6月13日上午9时考数学1科,11点结束,下午考英语和化学2科,5:30结束。
二是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等级”的形式呈现。往年初中学业考试科目成绩全部用分数呈现,总分880分。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是我市2014年出台的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后的第一年,新实施意见通过“分数+等级”的形式呈现学业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采取分数表达、分数呈现,总分为560分。其中,语文和数学各120分,英语100分(笔试80分,听力和口语2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着眼于加强学生体质的考虑,我市将体育与健康成绩由原来占总分7.9%增加到10.7%。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实验技能成绩采取分数表达、等级呈现,均设A、B、C、D四个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成绩采取等级表达、等级呈现的方式,设A、B、C、D四个等级。
三是普通高中按照“两必备、一依据”的标准录取学生。按照2014年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将学生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也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如果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则将不能被录取到普通高中。
四是特殊考生的照顾政策进行了调整。凡是2016年1月1日前获得的市级及以上加分项均得到保留,参考我省2016年高考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将中考原有的加分奖励分值进行了缩减。比如:在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获奖加分调整为:个人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第1名,省级二等奖或第2名,国家级三等奖或第3名者加2分;个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第1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第2名者加3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或第1名,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5分。音乐、体育、美术等比赛获奖加分也进行了类似调整。2016年1月1日后,在各类比赛中获得的奖项均不再具备中考加分或免试资格。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湾省籍考生、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加(降)分按原政策执行。2016年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由10分调整为5分,自2017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特殊考生照顾政策只适合于普通高中录取,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