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山东青岛中考招生的3项改革
来源 :半岛都市报(济南) 2015-01-29
中调整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呈现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两种形式呈现,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不再实行提前考试制度。初二年级信息技术考试不及格的考生,初三年级可以申请重考。
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实行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鼓励举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区市教体局根据当地实际制订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
调整直升生和指标生录取政策。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学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报名条件自主报名,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录取。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具体产生办法为:根据初三学生人数,将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学业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