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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沈阳市中考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 :沈阳招生考试网 2018-12-04

沈阳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沈阳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将于2018年12月7日至20日进行。我市中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为方便考生报名,沈阳市考试院特别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口、在外地就读,拟回我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口或我市初中毕业证,拟在我市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初二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生物地理学科考试(以下简称“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及初二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

  (1)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二年级学生;

  (2)具有我市户口、在外地就读,拟在2020年回我市升学的现初二年级学生;

  3.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一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初一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

  4.已参加我市生物地理学科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不再参加我市2019年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因故在初二年级未能参加我市生物地理学科考试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我市2019年生物地理学科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总成绩。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等。

  二、报名办法

  (一)初中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生学校到区、县(市)教育局核实学籍后,在毕业生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其中户口不在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的,也可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考试机构报名。往届毕业生及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考试机构报名。

  属《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居民人与户口分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沈教委函字〔1990〕64号)规定的杨士、于洪、北陵等3个街道办事处城市户口毕业生,可在所在区考试机构报名,也可在挂靠区考试机构报名;铁西区大青乡、翟家镇、大潘镇、彰驿镇、高花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考试机构报名,也可在于洪区考试机构报名;铁西区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考试机构报名,也可在辽中区考试机构报名;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毕业生在皇姑区考试机构报名。

  考生(不含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考生)享受报名所在区、县(市)相应的招生政策。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证明(集体报名应届毕业生的学籍证明由学校统一办理);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初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外来毕业生(非我市户口但在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办理了居住登记,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或毕业证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须交验在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经区、县(市)考试机构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初一、初二年级学生

  1.具有我市学籍的初一、初二年级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到区、县(市)教育局核实学籍后,在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具有我市户口、在外地就读,拟在2020年回我市升学的初二年级学生,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考试机构报名。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初二年级学生在皇姑区考试机构报名。

  2.具有我市学籍并在2018年参加过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初一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的现初二年级学生,只须修改有变动的信息。

  3.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证明(集体报名考生的学籍证明由学校统一办理),经区、县(市)考试机构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流程

  1.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区、县(市)考试机构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考生号和密码。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由系统自动生成。我市初中学校学生在初中学校领取考生号和密码,其它考生到报名所在区、县(市)考试机构领取考生号和密码。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单位登录或自行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net),进入“沈阳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

  3.拍摄电子照片。考生(不含已参加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初一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的现初二年级学生)基本信息保存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拍摄电子照片。

  4.确认报名信息。区、县(市)考试机构打印《沈阳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领取报名登记表后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签字确认后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填写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签订承诺书。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签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考生各项规定等。

  6.交纳报名费。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等费用。其中报名考试费60元,体育考试费10元,合计70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06〕376号)精神,我市对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应届考生、在城市市区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免收60元报名考试费和10元体育考试费,合计70元。

  ◎温馨提示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2.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户口不在学校所在区、县(市),回户口所在区、县(市)考试机构单独报名的,须由学校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户口所在区、县(市)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3.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必须修改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报名信息被修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忘记密码,考生须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4.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重复登录系统修改临时保存的个人信息。

  5.报名时间截止后,各区、县(市)考试机构统一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并上交报名单位。签字确认后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输入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沈阳市各区、县(市)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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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沈北新区教育局北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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