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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中考考试方案发布

来源 :网络 2016-04-27

  2016年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已于近日发布。其中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分别采用纸笔测验、开卷考试、实验操作、现场测试、听力测试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考试、考查科目和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体育七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和历史科目的历史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目包含书面考试与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考试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各为100分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安排在4月23日进行,体育考试安排在2016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之间进行。其它六门考试安排在6月17日~19日举行。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六项。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分校实施,统一阅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采用统一组织、现场测试,分校实施的方式。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已安排在七、八年级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艺术(音乐、美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生物、地理、艺术(音乐、美术)考查科目用时为60分钟,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用时为45分钟,其他项目根据学科要求确定测试用时。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可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中的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考试和考查科目严禁使用计算器。

  考试、考查科目内容

  (一)语文

  1.依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七至九年级的目标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2.涉及课内语言材料的考试内容,占除写作以外的考试内容的35%~45%;其余的55%~65%可涉及与课文相当的课外语言材料(包括文言读物和现代文读物)。

  (二)数学

  依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七至九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三)英语

  依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七至九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包括语音、词汇、语法等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等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四)物理

  依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八、九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五)化学

  依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九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六)思想品德和历史

  思想品德部分依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七、八年级的部分内容及九年级的全部内容,约占90%;2015年10月~2016年5月的国际、国内重大时政,约占10%。

  历史部分依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七至九年级的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的所学内容。

  (七)体育(考试方案另发)

  (八)其他考查科目

  均依据各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初中阶段教学要求和本届学生所学的内容命题。

  考试科目成绩分布及等级处理

  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30分。考试科目题量和分值的权重,依据课时比例确定。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和历史部分各为50分。体育满分为40分。英语满分为130分(书面题100分,听力题20分,口语测试题10分)。

  毕业要求

  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初中毕业。计算毕业成绩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科目均以总分的60%为及格分。补考由毕业学校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分,补考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实践能力考查当场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允许不合格者补考。综合素质评价包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项指标,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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