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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学考6月16日开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12

 为做好2018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功能,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11〕2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本的原则,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眼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眼于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的优质特色发展。

  二、学业考试

  (一)考试组织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市区和江阴、宜兴分别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工作。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阅卷采用网上阅卷形式。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体育,共计5门。

  考试形式:语文、数学、物理与化学三科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数学考试允许考生自带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英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两种形式,其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物理与化学考试试题分物理、化学两部分,考试在同一场次进行。

  自2021年起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纳入初三学生中考计分科目,具体考试形式、分值等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安排

  文化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6日、17日两天。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00分钟,物理与化学13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6月16日 6月17日
上午 语文 9∶00—11∶30 数学 9∶00—11∶00
下午 物理与化学 2∶00—4∶10 英语 2∶00—3∶40
  

  体育考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毕业、升学成绩计分办法

  语文、数学试卷总分各为130分。整卷实际得分为考生升学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超过100分的,毕业成绩按100分计。

  英语考试总分为110分,其中闭卷笔试部分为9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20分(由省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统一分值30分折算为20分),两项得分相加为考生升学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超过100分的,毕业成绩按100分计。

  物理与化学试卷总分为13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80分,化学部分为50分。整卷实际得分为物理与化学升学成绩。物理部分得分乘以1.25,所得分数为物理毕业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化学部分得分乘以2所得的分数为学生的化学毕业成绩,分数达60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

  体育考试总分为30分。考生得分达18分即为毕业成绩合格,升学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升学考试总分共计530分。

  (五)命题要求

  1.各科考试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增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核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展示创新能力留有必要的空间。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努力体现考试评价改革的方向。各科试卷题量适中,并合理设定试卷难易度,杜绝偏题、怪题。

  (六)其他

  市区职高预备班学生的考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学业考查

  初三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思想品德、历史、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并与初二阶段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技能考查成绩一同列为中招录取参考。

  (一)思想品德、历史科目考查

  1.思想品德、历史科目考查安排在5月18日下午进行,各科考查时间均为60分钟。其中历史为闭卷笔试形式,思想品德采用开卷笔试形式。

  2.考查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标准,各市(县)区各自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

  3.思想品德、历史全卷满分各为100分,均按A(100分—90分)、B(89分—75分)、C(74分—60分)、D(60分以下)四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

  (二)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和研究性学习科目考查

  1.理化实验技能考查安排在4月8日—4月10日进行,劳动技术考查安排在4月9日—4月27日进行,研究性学习考查安排在5月4日前完成。

  2.考查全市统一要求、统一内容,各校负责实施,各市(县)区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在考查前将考查方案报市教科院和市(县)、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3.考查成绩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

  (三)音乐、美术科目考查

  音乐、美术科目的考查注重学习过程,以学生完成课程的学习为主要依据。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考查结果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评定等第的重要参考。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初三学生艺术学科素养考核。

  四、补考

  补考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学业考试文化科目毕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6月底。补考及格者,毕业成绩以60分计,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但升学成绩仍以全市统考成绩为准。

  2.思想品德、历史考查毕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18日考查结束后的第一周内进行。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理化实验技能的补考时间安排在考查当天的最后时段,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的补考时间安排在填报中招志愿表之前。各考查科目补考成绩可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补考合格者,其考查成绩以合格计,并可取得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各初中要严格课程管理,合理安排毕业班教学进度和复习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反对搞加班加点,“题海战术”。要重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

  2.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要重视对考生的心理辅导,指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消除考前考后的焦虑心理。

  3.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并公布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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