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样本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2015-05-06
中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持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六条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五年。
第七条 在五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补助生活费,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第八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并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认可的五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不得参加“专转本”等学习,在协议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专升本学习。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幼儿园任教的各项工作。在乙方毕业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面向幼儿男教师公开招聘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幼儿园。对经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负责协调安排到当地有编有岗的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业余、函授性质的专升本学习,促进其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
第十四条 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五、终止协议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 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幼儿教师职业;
(三)因其他主观原因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