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招生信息公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02
中成绩发布今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成绩继续采用等级制呈现。城区以语文、数学、英语、文体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5个学科呈现,每个学科按参考总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占25%、30%、26%、10%、8%、1%的比例用A、B、C、D、E、F六个等第表示,F等为不合格等第。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城区方式确定划分比例。
全市7月1日前公布成绩。城区考生手机用户关注微信“株洲教育”查询成绩http://www.zzedu.gov.cn/,学生还可通过输入学号和考号在株洲教育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发布后第三天由考试院组织查分。查分结果发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并公布到校。查分不更改主观评分,只进行合分核对和有无漏阅核对。
考试成绩运用
(一)毕业认定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生毕业依据之一。学生有一科以上(含一科)为F等且补考后仍不合格,不能毕业。
未达到毕业标准但修满规定修业年限者,发初中结业证书。
(二)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依据。通过对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科考查成绩的综合分析,掌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情况。
(三)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招生依据之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时,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录取等第线。含E等第不能升学。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地课程改革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查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