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长沙县参加中考满足三类条件之一
来源 :星沙时报 2017-04-08
中长沙县2017年中考将在6月进行,学籍在长沙县的学生将由所在县内初中学校统一进行报考。但学籍不在长沙县,想回长沙县参加中考的考生如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呢?近日,长沙县教育局发布《2017年初中毕业生回长沙县参加中考的相关规定》,对此进行了回答。
根据该《规定》,凡取得全国学籍的初三毕业生,具有三项条件之一的,可回长沙县报名参加中考。一是具有长沙县户口(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是在长沙县有房产(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三是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长沙县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并参加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养老保险证明)。
《规定》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准备好学生学籍证明材料及对应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同时由学籍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就读学校开出初二生、地成绩证明,同意回长沙县参加中考的意见,综合素质评价表,以及同底免冠寸照2张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为5月2日—5日,报名地点为长沙县教育局中招办(政务中心五楼教育局508,联系人:唐川川)。领取准考证时间为6月6日。
同时,该《规定》还明确,凡未参加长沙县组织的2017年中考的学生,长沙县普通高中不予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办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所有回长沙县参加中考的学生不享受免费师范生、到校指标生的名额。所有回长沙县参加中考的学生,体育科目的考试统一安排在6月19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