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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教育局2015年中考招生录取依据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5-04-19

  根据《怀化2015年中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得知,2015年怀化中考招生录取依据:

  招生录取依据

  1.市教育局下达的当年度招生计划。

  2.学生志愿。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四个维度达C等以上(含C等),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4.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五科的等级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的成绩总分(五科满分总和为560分)。

  对于从外地转入我市就读初三,未参加2014年我市毕业考试生物、地理两科测试的学生,须到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出成绩证明,作为该生参加了地理、生物毕业考试的依据,然后按照该生参加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考试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七科的平均分来认定其地理、生物的等级。

  5.优惠加分。符合下列条款的可享受优惠加分,优惠加分计入学生普通高中升学成绩:

  (1)我市农村中小学在职在岗教职工直系子女、驻怀部队官兵和人民警察烈士的直系子女加10分,因公负伤的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直系子女加10分,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2)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2分(只计最高级别,不累加)。

  (3)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个人项目获省级(含省全运会)前6名的加10分,获市级(含市全运会)前3名的加5分、获4—6名的加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4)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个人项目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5分、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5)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共同组织的科技创新大赛,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5分、2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优惠加分可计以上五个单项之和,但总分不得超过15分。

  加分由学生本人在志愿表上如实填写清楚,并交相关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学校进行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市直属学校交鹤城区教育局复核)并输入学籍管理系统。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生所加分数,并减该生原始总分15分再参与录取,同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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