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
来源 :武汉市教育局 2020-06-02
中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印发《2020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二、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1.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优化教学方式,深入实施高效课堂工程,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积极探索减负增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教学管理。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认真落实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3.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教学调研指导。充分考虑今年我市开学时间晚的实际,认真评估在线教学效果,做好在线教学与线下教学无缝对接。市、区教研部门要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指导学生科学备考的能力,努力确保教学质量不因疫情影响而下滑。
4.认真做好经批准的工读教育学校、农村初中学校试行“绿色证书”教育毕业生以及随班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毕业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为: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初中学校相同;学业考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使用全市学业考试中的试卷,按照全市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区教育局组织考试并集中组织阅卷;其他科目由学校在2020年7月20日前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盲校、聋校、培智中心学校(班)及送教上门学生的毕业考核工作,经各校提出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以上各类学校中准备升入普通高级中学或者非注册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全部科目的学业考试。
三、健全制度,注重效果
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诚信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落实监管措施,保证学业考试工作组织严密规范。要加强全过程监督,预防和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武汉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严格规范管理,力求科学体现学业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二、学业考试的性质和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水平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坚持以下原则:
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为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高级中等学校提供良好生源创造条件;
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的课程结构、内容、教与学方式进一步变革。
三、学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确定。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
语文、数学、英语实行闭卷考试,数学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英语考试含有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查;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查,允许考生带初中各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
鉴于疫情,体育与健康考查以学生初中三年平时成绩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另发),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暂停,历史、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由各区统筹组织实施。
考核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等,一般应在学科教学结束时随堂进行。考核方式和形式要灵活多样,可结合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采取纸笔测试、听力测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展示、才艺表演、撰写小论文等多种方式。
2020年中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7月20日 (星期一) |
上午 |
9:00—11:30 |
语文 |
下午 |
14:30—16:30 |
数学 | |
17:00—17:40 |
道德与法治 | ||
7月21日 (星期二) |
上午 |
9:00—11:00 |
物理、化学 |
下午 |
14:30——16:30 |
英语 |
四、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物理、化学(合卷)满分12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4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30分,总分满分550分。以上科目学业考试(考查)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执行。其他科目考查(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8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
五、学业考试命题依据和要求
学业考试要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学业考试要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体现探究性和开放性特点。
学业考试要尽量控制试卷长度,试题要简约、明了。控制试题难易程度,题量适中,杜绝偏题、怪题。
坚持命题、审题和评卷制度。命题人员、审题人员、评卷人员分别从命题人员库、审题人员库、评卷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学业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编写学习指导手册、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等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