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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考化学知识点归纳:质量守恒定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5-16

  质量守恒定律

  一、质量守恒定律

  1、内容: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注意:(1)质量守恒定律只适用于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2)没有参加反应的和不是生成的物质不能计入质量总和。

  2、质量守恒的原因:原子的种类、原子的数目、原子的质量在化学反应前后,都没有改变。

  3、设计实验验证质量守恒定律时,有气体参加或生成的反应必须在密闭容器中进行;没有气体参加或生成的反应则在敞口容器中进行;

  4、化学反应前后一定改变的有:物质的种类、分子的种类。

  化学反应前后一定不改变的有:原子的种类、原子的数目、原子的质量、元素的种类、元素的质量、物质的质量和。

  化学反应前后可能改变的有:分子的数目、元素的化合价。

  ◆练习:2.3克某物质在氧气中充分燃烧,生成4.4克二氧化碳和2.7克水,则该物质的组成中一定含有C、H、O三种元素。

  二、化学方程式

  1、定义:用化学式来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

  2、化学方程式的意义:

  ■质的意义:表示反应物、反应条件、生成物。

  ■量的意义:表示参加反应的各物质和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比。

  ■微观意义:表示各反应物及各生成物之间的微粒个数比。

  3、化学方程式的读法:以C + O2 CO2为例 。

  ■种类读法:碳和氧气在点燃条件下生成二氧化碳。

  ■质量读法:每12份质量的碳和32份质量的氧气完全反应,生成44份质量的二氧化碳。

  ■个数读法:每1个碳原子和1个氧分子反应,生成1个二氧化碳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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