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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阳中考加分项目有所改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3-30

  昨日,贵阳市教育局公布《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部分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通知》。今年取消学科类竞赛、德育活动竞赛等项目的获奖加分。

  根据规定,今年体育类加分项目包括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篮球、排球、足球和贵阳市中学生经常参与的跳绳、跆拳道2项,取消其余体育类竞赛项目加分。同时取消学科类竞赛、德育活动竞赛等项目的获奖加分。

  同时,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保留身份加分项目,分值调整为5分;体育类规定项目比赛、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等,保留加分项目,分值调整为5分;2012年3月31日之前,初中学生参加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德育类比赛活动获规定加分等次,按照《贵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生招生录取加分项目表》所列项目进行加分,分值也调整为5分。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以及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可获20分加分。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可获15分加分。

  同时,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等在中考中可获10分加分;在贵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加分分值也为5分。

  贵阳市教育局强调,体育项目中,单项田径的接力项目;乒乓球、羽毛球双打项目,集体项目(篮球、足球、排球);团体总分及团体赛的所有名次不予加分。

  此外,对于累计加分问题,贵阳市教育局做了以下三项规定:

  1、少数民族、侨眷、台胞及台胞子女、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获得者,得到身份加分后,还可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活动获奖后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10分。

  2。无身份加分的考生,可通过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竞赛规定项目中的两项活动获规定等次后累计加分,最高累计加分为10分。

  3。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的女孩考生、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只享受一次加分,不再适用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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