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阳中考方案公布今年普通高中不招择校生
来源 :贵州商报 2016-03-28
中贵阳市中考方案公布,示范性高中一半招生计划分给辖区初中
今年普通高中不招择校生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贵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今年贵阳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6月24日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贵阳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考试:
数学、综合理科可用计算器
方案明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地理与生物(合卷)。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考试时间统一在6月24—26日进行,体育目标效果测试从3月28日开始。地理与生物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为理化合卷,其中物理占90分,化学占60分、体育5门考试科目成绩在作为升学依据时按分数呈现。前4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体育科目满分为50分,5门总分合计650分。综合文科为政史合卷,其中政治、历史的权重各为0.5、地理与生物为地生合卷:其中地理、生物的权重各为0.5,所涉及课程的学业考试成绩按等级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为闭卷、笔试,综合文科为开卷、笔试,体育科(目标效果)为现场测试。英语在进行笔试的同时进行听力测试,英语听力占30分。在数学、综合理科学科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
学业考试命题依据是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命题力求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学业素养、综合发展能力。重点关注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素材要关注生活和社会,有机渗透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激励、评价、选拔”的导向功能,杜绝偏题、怪题。学业考试的文化科目由贵阳市统一组织并网上阅卷。
招生:
今年仍统一网上录取
贵阳市高中阶段招生,依据综合考评、综合评价的原则,统一网上录取。
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地区(以下简称“三区一地”)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贵阳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招委会”)按“三区一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三区一地”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在考生成绩公布后根据配额生计划及具体分数段情况划定;其他各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委会按各区(市、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110%(开阳县按105%)划定,其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委会根据考生成绩实际划定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特长生:
招生方案4月22日前公布
特长生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凡经市、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成立特长生考核录取委员会。考核录取委员会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招收特长生的文件制定招收特长生的认定标准和录取程序,并组织实施。
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在4月15日前,要将招收特长生的方案含招生计划、考核录取标准、考核录取程序及招考录取委员会名单上报市或区(市、县)教育局审批,4月22日前,经批复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将向社会公布。
特长生中考总分原则上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确有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的,区(市、县)属高中学校,报当地主管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审批后(省、市直属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复核审批),可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30分以内录取。
统招生:按5门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升入一般普通高中的学生应达到以下条件后方可录取:
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毕业考评成绩必须在C等及其以上,其余课程至少有5门在C等及其以上;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中至少有4个方面评价等级在C等及其以上;
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体育5门总分(含加分)达到市招委会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文科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成绩达到C等及其以上。
此外,报考示范性高中学校的学生,还应达到以下条件后方可录取: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毕业考评成绩必须在B等及其以上,其余课程至少有4门在B等及其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中至少有4个方面达到B等及其以上;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中,综合文科学业考试成绩达B等及其以上。
省级示范性高中:一半招生计划分给辖区初中
“三区一地”内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50%以上(一类示范性高中55%、二类示范性高中50%)用于分配给“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均按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学业考试具备配额生分配资格的报名人数分配名额。初中毕业生较少的学校按类别可由若干所学校组成一个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未被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可在考生所报名学校分配给初中学校的配额生名额内,并在“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被择优录取。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将50%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内的各初中学校。分配原则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参照“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分配原则执行,可视本地区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分配办法。
参加配额生录取的学生,应是具有就读初中学校的正式学籍,同时具有就读初中学校所在辖区正式户籍或享受本辖区同城待遇的学生(“三区一地”学生除外)。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学生不能参与分配给该校的配额生录取。
为满足贵阳市培育新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2016年贵阳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贵阳市实验三中教育集团、贵阳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面向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招生,原则上按三个集团龙头高中学校面向贵阳市招生总计划3%的比例另外追加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方案由各教育集团制定,于4月15日前报贵阳市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配额定向生如此录取
2016年,“三区一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的4%用于定向录取“三区一地”以外其他区(市、县)初中毕业生中学业(升学)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区一地”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用于招收本区(市、县)外的考生。
北师大附中、观山湖一中按照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面向观山湖区开展定向招收具有观山湖户籍并在观山湖区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
优秀民族生这样录取
2016年,贵阳市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在贵阳市的17个少数民族乡和已划转贵安新区的湖潮乡定向招收具有本乡正式户籍、并在该乡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少数民族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自主招生录取要上报
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收部分统招生,录取考生的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市招委会划定的生源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在录取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按管理权限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2016年秋季贵阳市普通高中不招收择校生。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随迁子女报考要满足如下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对在贵阳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需在贵阳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学生,在就读区域招生部门报名并享受本区域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学生报名时应向招生部门提供在贵阳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相关印证材料(小学学籍证明材料、小学义务教育证明、初中学籍证明材料和初中三年学校就读证明材料等。上述证明材料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需加盖学校所属区<市、县>教育局公章,方可有效)。非贵阳市户籍,未在贵阳连续读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要在贵阳市就读普通高中的,可以选择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国际项目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类学校及五年制专科学校。
此外,贵阳市户籍跨区域就读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有贵阳市户籍(“三区一地”除外)跨区域就读的学生,具备就读区域学校三年正式学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就读区域报名中考并享受本区域中考招生政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区报名中考,并享受户籍所在地区中考招生政策。有贵阳市户籍(“三区一地”除外)跨区域就读未满三年学籍的学生,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要在贵阳市跨区域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可以选择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国际项目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类学校及五年制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