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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来宾中考报名时间4月5日-4月15日

来源 :来宾教育局 2017-03-15

  今年来宾市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采集考生信息及资格审核、订卷等考务管理工作。

  1.中考报名时间:2017 年4月5日-15日

  2.报名对象:九年级在校学生,八年级在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3.报名流程:

  (1)所有考生凭户口本参加报名,本地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在市外中学就读回来报名的考生,持户口本和就读学校的证明经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到指定的报名站报名。考生提交有关材料经学校核验通过后,由学校信息员登录来宾市中考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同一考生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中考报名。一旦发现多站报名(包括在非本市的县、市、区同时报名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选择考试科目

  ①九年级学生必须参加中考统考。2016 年没有参加生物和地理(以下简称“生地”)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今年的生地考试,考试成绩按相同标准计入今年中考总分。八年级考生选考生地考试。

  ②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 应选择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术科统一测试报名

  4.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家庭考生可以经本人申请,由原学校审核同意后减免报名费,所减免的金额由原学校从公用经费支出。

  5.考点的设置办法: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设点,方便组织管理的原则,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设置。

  6.凡户籍在我市且在我市外就读的考生, 如需回我市参加中考,必须参加我市中考所有科目的考试。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做好宣传工作。

  7.根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外来人员在来宾市参加中考作如下规定:

  (1)外来人员在流入地的初中学校就读3年,取得流入地正式学籍,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2)外来人员属于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初中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流入地时间满1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流入地中考的当日止,满1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以来在流入地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需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初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8.符合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规定的各类条件。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享受最高项的照顾。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7分照顾录取:户口为兴宾区、合山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十个世居少数民族除外)。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10分照顾录取:

  ①忻城、象州、武宣县户口的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

  (3)符合下列情形者,加15分照顾录取: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加 20 分照顾录取:

  ①烈士子女;

  ②全市范围内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回族、仫佬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十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③金秀瑶族自治县户口的所有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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