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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韶关非本市户籍中考生报考须具备三个条件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20

  从韶关市招生办了解到,韶关市2018年中考报名工作将于3月26日至4月1日期间进行,全市各报名点(学校)可同时通过“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录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和接受参加中考的考生报名。

  据了解,今年非本市户籍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报考并与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韶关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韶关市有效居住证;二、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1年以上;三、在韶关市至少有初三1学年完整学籍。

  对于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和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应届初三毕业且具有本市学籍的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参照本市户籍考生处理。

  韶关市户籍在本市就读但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读的考生可以在就读九年级的学校报名和考试,不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另外,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中如属外省户籍,需就读普通高中的必须回原籍参加当地普通高中报考及录取;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如需在本市参加中考,需办理借考手续(由考生本人提出借考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同意并汇总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招考部门批准)。考试结束后,由市招考中心出具中考成绩证明,此类考生只能报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

  该办相关人员特别提醒,对于八年级参加完地理、生物科考试后转学的考生在就读九年级的学校报名。这类考生的报名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招平台”进行专项处理,考生使用原八年级的考号进行报名、考试。由市外转入韶关市未参加2017年地理、生物科考试的学生需补报今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科的考试。外市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的生物、地理科成绩不能作为韶关市中考成绩。已参加2017年地理、生物科考试的九年级考生不得重考。

  对于往届初中毕业的社会青年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按户籍所在地安排到指定学校或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此类考生只能报读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未参加过地理和生物科考试的往届生须补考地理、生物科,报考方式与九年级补考地理、生物科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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