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白银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白银市教育局 2016-04-11
中白银市2016年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教厅〔2009〕5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工作的通知》(甘教基〔201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中学办学水平和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有利于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引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条件:凡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白银户籍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我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白银户籍外地返银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0日。本市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并将报名资格进行公示后报县区教育局;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区)的考生,可选择在学籍所在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只能对应填报面向报考所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本市应届毕业生和外地返银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和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报名;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凭户口簿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到所在县区招生部门填报职业学校,或直接到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免试报名就读。
学校负责对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包括报考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籍号、学籍辅号、是否体育艺术类等情况),并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务必于4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附电子版),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生学籍情况、照顾特征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查,要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采集的信息一致。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查学生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或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生报考号共10位,左起第1位为年份码(6),第2位为县区码(会宁1、靖远2、景泰3、白银4、平川5),第3至5位为学校码(学校码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编定),第6至10位为学生码。
中考报名考试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将初中会考考试费调整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7〕179号)规定标准执行,考试科目为5门,考试费按每生每科2.5元收取。
(二)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中考成绩总分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满分各150分,理化综合满分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政史地生综合满分150分(思品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满分50分。
2.考试内容。文化课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和政史地生综合中的思想品德学科,以省教育厅学业考试命题指导纲要为命题范围,政史地生综合科目中的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学科,以市教育局确定的命题指导纲要为命题范围。思想品德学科中的时事政治部分,重点考察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时段内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政治。各学科命题突出考查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
3.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按照《白银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白教基函〔2015〕13号)执行,确保公平公正,考试成绩于6月20日前由各县区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三科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英语二科考试时间120分钟,特殊考生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时间为40分钟。具体时间为:
6月16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6月16日 下午 15:00-17:30 理化综合
6月17日 上午 9:00-11:00 数学
6月17日 下午 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
6月18日 上午 9:00-11:00 英语
6月18日 下午 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
(四)阅卷、登分、成绩公布。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阅卷、登分工作。各县区分别承担一科阅卷任务,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白银市中考网上阅卷工作实施方案》(白教基函〔2014〕13号)执行。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公布,考生也可在报名所在县(区)教育局和学校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申请复查,县(区)教育局集中后按规定的查询时限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查。各县(区) 教育局、各中学要做好考生成绩、上线考生名单公布和成绩复查工作。
(五)实践能力和体育艺术特长测试
1.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具体操作细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指导,由学生所在学校完成。测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实验能力(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社会实践和劳动能力四部分。测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各项实践能力测试须在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
2.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体育艺术的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各县区教育局或招生学校负责制定测试办法、内容,并统一组织测试。参加体育专业测试的学生必须具有体育二级等级证书,参加艺术专业测试的学生必须具有艺术B级等级证书,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县区教育局统一管理测试成绩,作为特长生录取的依据。测试工作在2016年5月15日以前完成。
(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白银市义务教育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白教发〔2010〕119号)文件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
(七)招生计划管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编制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计划由学校申报、县区审核、市上统筹、省教育厅批复,再由市教育局批复下达到县、到校,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优质普通高中下达薄弱初中的招生计划按照省上规定,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分配计划和录取办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实验中学分配薄弱初中的招生计划先一揽子下达各县区,再由各县区与本县区优质普通高中下达薄弱初中计划一并考虑。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优先安排。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在批准的总招生计划内,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报主管教育部门审定。
会宁一中、市一中和市八中支持甘南、临夏两州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可不占本县区招生计划。
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实行阳光均衡分班,鼓励实行小班化教学。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产业需求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县、市教育、发改部门审核备案,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
(八)招生范围。各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区)招生,严禁跨县(区)招生。市实验中学、市艺术中学是市政府批准的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各县区教育局要尊重学生意愿,准予学生报考。市实验中学按下达招生计划的80%,在全市统一中考结束后,在全市范围内由市实验中学单独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其它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市实验中学录取的考生。市艺术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等艺术类考生。市实验中学和市艺术中学在4月中旬向市教育局上报招生方案,审核批准后实施。
平川中恒学校招生计划的70%招收辖区内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30%在全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学校自主招生,但不得招收已被市域内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和不填报任何志愿的学生。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全市范围按照计划,由所在县区教育局统筹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自主招生。
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以招收地方生源为主,兼招外省、市学生。
(九)志愿填报。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各县区一律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设第一和第二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普通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志愿,且考生只能填报参加报考所在县(区)公办、市直属或市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各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市实验中学下达县区薄弱初中招生计划和市艺术中学招生一并纳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登陆白银教育信息网(http://www.byjy.com),进入“白银市中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窗口, 凭姓名、考生号和本人登录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根据填报指南进行填报,不填报志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高中阶段学校按照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向社会公布。
(十)招生录取工作。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录取办法,负责统一组织录取。各县区辖区学校要一次性完成录取工作,普通生和择校生录取在同一工作时段进行,一次性完成招生计划,一次性榜示录取结果,市教育局将按此结果办理学籍手续。
1.普通高中录取。坚持依据考分、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报考志愿、中考成绩、综合评价等,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不到“4A”的考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市级示范和一般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4C的考生。
对不同类型的特长生按照招生学校、报考人数、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局划定不同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要求的术科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以及在国家和省级各类竞技体育(艺术展演)中获得团体、个人前三名,市级第一名的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可不受文化课成绩的限制(但必须参加中考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要在4C等级以上),向所在县区教育局和报考学校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可直接录取。
会宁一中、市一中和市八中为支持甘南、临夏两州普通高中教育,择优招收两州初中应届毕业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两市(州)协商确定,招收的学生要要公示,并实行混合编班。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省中等职业学校、中技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初中往届生、高考落选生、在职人员、农村劳动者、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社会青年,不受户籍、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免试录取到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
(十一)学籍注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录取数据库进行注册学籍。注册学籍时,市教育局对县区的录取结果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1.未经市教育局同意跨县区招生录取的学生;
2.超计划招录的学生;
3.已被市实验中学提前录取但又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
(十二)照顾政策。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白银市教育局和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关于2013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2013〕50号)执行;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接扎户)子女加30分;“三侨”子女加10分。各类照顾加分不累加,只享受最高加分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试招生组织领导。涉及招生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听取民意,集体研究决策,并向同级政府汇报。健全试题保密和考试组织制度,中考考试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考务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评卷。体育与健康由区县统一按程序组织考试。测试科目由县区教育局制定办法,并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考区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会宁三中可设考点),考点全部为标准化考场。严格规范考务工作流程,靠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市、县区教育局是组织中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从严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报名、填报志愿、考试、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和学籍等工作的管理。从严落实并严厉查处违反以下“15条禁令”的违规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或完不成招生计划;严禁以借读、高收费等名义招收无学籍的学生;严禁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后篡改考生志愿;严禁任何学校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手段抢挖生源恶性竞争;严禁向优质生源学校、考生及家长送授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跨县区、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买卖学籍、挂靠学籍;严禁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严禁校际之间协商性学籍占坑行为;严禁发布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程序降低录取标准;严禁学校乱收费;严禁学校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成绩以及虚假档案。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查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从严查处违反考试招生案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建立健全考试招生监督制度。市、县教育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关注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同同级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程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督查专员、社区、家长代表及考生对考试招生政策的落实、组织考试、阅卷、录取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区)教育局要设立考试招生公开监督和投诉电话,及时处理考试招生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考试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确保“阳光招生”。
(四)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涉及所有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及事项,分阶段通过新闻发布会、各类新闻媒体、校园网(宣传栏)、班会、家长会、宣传卡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宣传考试招生政策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扎实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考试信息和热情周到的咨询服务。特别是要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招生、就学、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惠民政策,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职业学校,巩固和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加强考试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和查询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加强对考生报名、加分考生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和分班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