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教育局2017年福建宁德中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宁德市教育局 2017-02-24
中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属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宁德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
2.市级组织命题测试或考查科目:
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由宁德市统一组织命题测试或考查。
二、考试内容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作为全省统一中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为便于各地和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国家课标,统筹中考“两考合一”定位,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已制定出台《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用于指导教师开展日常教学与复习备考,提供考试命题与教学评价依据,促进各地和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长
1.考试方式
2017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七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并不得携带计算器。为保持政策的延续和稳定,2017年思想品德、历史两科仍实行书面开卷笔试形式。2018年中考省级统考的九个科目将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
2.考试时长与卷面分值
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
四、时间安排
1.省级统考时间
省级统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7科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地理、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
2.市级测试时间
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项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中考评卷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具体的评卷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评卷工作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
六、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
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分记入总分,三科满分为450分;
2.物理换算分:
物理按卷面原始分的90%记入总分,满分为90分;
3.化学换算分:
化学按卷面原始分的80%记入总分,满分为60分;
4.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的等级奖励分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的考试成绩按等级(A、B、C、D)记载,A等级每科奖励5分,B等级每科奖励2分。五科最高奖励分为25分。
5.等级划分规则
(1)考试科目等级划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的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缺考不记等级。
(2)地理、生物首考与重考的等级划分:因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2017年初中毕业班学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其中等级高的成绩作为该学科毕业升学成绩。
(3)体育科的等级划分:体育考试共3个项目(必考一项:长跑;选考两项:男生,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引体向上、实心球;女生,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实心球),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270-300分为A级、225-269分为B级、180-224分为C级、179分以下为D级。
(4)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两档。
6.招生的录取总分组成
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物理、化学的换算分”和“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的等级奖励分”以及“照顾分”四项相加组成。
鉴于2017届毕业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该届毕业生只参加语文等7个科目的省级统考,地理、生物考试仍使用2016年宁德市统考成绩。自2018届毕业生起,9门文化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省级统考。
七、组织宣传
全省统一中考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作为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全省统一中考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各县(市、区)和东侨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深化改革大局,准确把握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全省统一中考的改革精神传达到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我市中考改革的顺利实施。
宁德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