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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考政治备考模拟试题及答案(三)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28

  12.(16分)某作家以一本书红遍大江南北,赢得了少年作家的美誉。但是,他写的这本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另一作家的构思、故事的主要线索、大部分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作品的语言风格等。被侵权者一纸诉状将这位作家及其出版社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该作家及其出版社赔偿侵权者20万元,并且要公开道歉。

  请谈谈此案例给你的启示。

  解析:此题选取了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旨在告诉我们法律是维权的有力武器,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不但要学法、用法,关键的还要守法,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的同时,还要做到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答案: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13.(18分)材料一:食品安全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2010年8月以来,北京、上海相继发生了“福寿螺”和“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河北省又查出含有“苏丹红”的红心鸭蛋……一桩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可谓触目惊心!为严惩制假售假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国司法机关对上述事件的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法律严惩。

  材料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营造良好消费服务环境,2010年11月29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公布第六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20条)和第五批示范店(66家)名单及示范标准。同时,取消1条商业街和7家商店的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的示范街、示范店称号。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简要评析材料一中制假售假者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带来哪些危害?

  (2)材料二中被取消“百城万店无假货”称号的商店可能违反了哪些法律?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能收到哪些好的效果?

  (3)作为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析:此题结合当前的社会背景,综合考查了我们对第八课的认识。回答第(1)问时,要注意两个问题,首先要从道德、法律、经济活动应坚持原则等角度来评析制假售假者的行为,然后进一步谈谈这些行为的危害。

  答案:(1)①部分商贩缺乏道德修养,法律意识低,为追求高额利润制假售假;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要依法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等。②制假售假者违反经济活动中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制假售假者思想道德败坏,法制观念淡薄,有损精神文明建设,也给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制假售假者已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危害: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其他合法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等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效果:提高了商业诚信,改善了流通秩序;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了企业竞争力;推动了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和谐;等等。

  (3)提示: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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