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滁州中小学寒假放假安排
来源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01-07
中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2020年寒假将至,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利,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假期,现将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寒假时间从2020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二)开始,普通高中学校从1月18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开始。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六)。2020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2月7日(农历正月十四)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1. 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合理安排期末质量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2. 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各地各校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要坚持依法控辍保学,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 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各学校要加强交通、旅游、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倡导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家长要做到监管义务,抵制不良APP侵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鼓励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倡导中小学生参加劳动,做力所能及的事务,培养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4. 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各校要组织人员在寒假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礼堂、实验室、宿舍、图书室、食堂、围墙等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各校要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方面,建立排查整改“三清单”。要落实放假前安全教育制度,在学生离校前集中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要结合各地政府值班要求,提前做好值班安排,严格领导带班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有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上报。
5.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要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若确实需要教育帮扶,家长可根据当地教育部门公布的黑白名单,慎重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6.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体系,以寒假为契机,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普及春节、元宵节、二十四节气节日历史渊源、精神内涵、文化习俗等传统文化知识,组织开展“了解传统节日,弘扬传统文化”等主题活动,指导家长在“春节”期间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学习、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做好家校合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条件的家庭可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
7.谋划好下学期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假期尽早谋划下学期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做好相关工作计划、教学用品采购、教学设施设备保养维护、教材教辅征订等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学校为学生征订的教科书和教辅,要严格遵守“一教一辅”、省定目录、市选版本、学生自愿、无偿代购等规定,学校征订单必须统一由当地教育体育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征订。
如遇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各县(市、区)教体局可结合本地情况对寒假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