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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阜阳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 :阜阳市教育局 2016-02-29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阜教办〔2016〕 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时间安排

  考试对象:凡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历届毕业生,均需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5月2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6月10日前把考试成绩盘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二、命题、考试科目及成绩呈现方式和运用

  命题: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订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主要考核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基本规范化操作和实验技能。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和生物三个学科,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0分钟,满分为15分。考生随机抽取其中一题进行操作考试,实行单人单座。

  成绩呈现方式和运用: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入高中录取总分。考试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成绩当年有效。

  三、考场设置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应根据学校布局和考生人数确定考点和考场,尽可能创造条件扩大农村考点的设置。各县市区按报考人数确定考点,每个考点至少设物理、化学和生物三个考场,每个考场最多不超过30人。考点在考试前按试题要求备齐备好所需实验器材和药品,并有足够的备用仪器和药品,以便随时更换。

  四、免考规定

  1、因肢残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程序:由考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6年阜阳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一式三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学校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审测,并由审测人签字,学校审核确定后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能上报。申请免考的学生经县市区教育局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考试,成绩按满分记载。免考材料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存入学校备查,一份报阜阳市教学仪器管理站备案。

  2、因伤、病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公示。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中考理科实验操作成绩按我市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免考材料放入考生档案。

  3、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按步骤给予赋分,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4、已被批准免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对初中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五、收费政策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经费不足的从当地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各地要认真做好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务支出预算,报名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乱用,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采取公示制度,要主动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考试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我市制定的实验考试基本程序及六项规章制度(《实验考试基本程序》、《初中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考务工作人员职责》、《监考及评分规则》、《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考生违纪处理办法》可在阜阳教育信息网下载:http://www.fyedu.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623924)组织并进行考试,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点要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要充分做好考试用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应急处理预案;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和医疗等小组,要设有领队和考生休息室、茶水供应处,悬挂印有“X年X县(市、区)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XX考点”的横幅;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等。各校应做好宣传,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做到服从统一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严肃处理。

  3.监考教师和评分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制度,客观、公平、公正的给考生评分,不得擅离职守,徇私舞弊,对违纪教师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考试期间,考点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人身安全。

  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派巡视人员,负责监察考试实施情况,并对考点的工作进行评估打分,处理和反映实验操作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作弊违规的考点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当年教育装备系统的评优评先资格。

  考试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并将2016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实施情况向市教育局反馈(包括总结材料和反馈表。反馈表见附件1)。

  联 系 人:杨 林 联系电话:2197230

  电子邮箱:393560176@qq.com

  附件(点击查看):

  1.2016年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情况反馈表

  2.2016年中考实验考试各县市区考点设置反馈表

  3、2016年阜阳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

  阜阳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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