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财政局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石嘴山市财政局 2018-03-20
中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9月举行,中级资格全部采用无纸化,高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现将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和会计工作年限。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基本条件。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7〕55号)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报名方法。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我区实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的方法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查。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注册后,携带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大陆通行证》)等材料到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中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当地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到地级市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所提供的证书和证件等材料必须是原件。
3.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3月29日,现场审核确认缴费时间:3月19日—3月30日(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审核确认。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就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1.2018年度中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9月8—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考务费
(一)中级资格。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二)高级资格。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4〕42号),考试费每人100元。
报名审核确认地址:
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八号窗口;
平罗县宝丰路366号财政局二楼208室监督检查科;
惠农区滨河一号(延安路北)财政局二楼205室监督检查综合科。
联系电话:
石嘴山市财政局监察条法会计 0952-2218425
0952-2218435
平罗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0952-6095428
惠农区财政局综合科 0952-3011809
石嘴山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