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0-08-31
中鄂尔多斯考区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经向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现就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通过手机微信获取本人行程码,并于考前1天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好,同时需在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疫情防控《承诺书》,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打印和所报科目数相等份数的健康码、行程码和《承诺书》。每场次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均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本人防疫健康通行码和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开考后,打印出的健康码、行程码和《承诺书》将由监考老师一并收取。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477-8581657)。
3.考前14天内,“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提供考前7日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6.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本人提前报告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计科,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8.考生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9.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尽量减少人群聚集,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合理安排入场。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11.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中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12.以上内容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研判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信息及相关规定。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