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会计工作后如何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数据库
来源 :内蒙古会计网 2019-03-11
中一、哪些人可以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
1.2010年至2016年期间取得原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在取得资格的同时已经进入了会计人员数据库;2010年之前取得原会计从业资格(或会计证)并已经参加了2010年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在信息采集时已经进入了会计人员数据库。这部分会计人员不需要再进行任何操作,每年度延续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任务即可;
2.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可以备案进入;
3.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根据《会计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已经被单位聘任为会计人员,实际已经在会计工作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凭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备案进入;
4.2010年之前取得原会计从业资格,但没有参加2010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可以通过信息采集方式进入。
二、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的方式
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需要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内蒙古会计网(含盟市会计网)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中点击【内蒙古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在【会计人员管理】中选择相应菜单。进入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数据库后,自治区财政厅以上报会计人员信息的方式将会计人员信息报送至财政部全国会计人员数据库,即:同时进入了全国会计人员数据库。
1.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备案进入
2017年及以后年度参加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以自愿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取得技术资格人员入库备案】菜单,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牢记登录密码,输入必要信息即可进入。进入数据库后需要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完善所有信息(目前完善信息功能没有提供,大约2019年一季度提供)。
2.单位聘任为会计人员后凭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进入
单位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认为你具备会计工作能力且已经被聘任到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凭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从事会计工作证明》需要在《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打印、签字签章齐全后原件扫描上传。
操作菜单:【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入库备案】。进入数据库后需要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完善所有信息(目前完善信息功能没有提供,大约2019年一季度提供)。
3.通过信息采集方式进入
2010年之前取得原会计从业资格,但没有参加2010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可以通过信息采集方式进入。
操作菜单:【人员信息采集】。
4.已经进入相应省份会计人员数据库的会计人员
请等待财政部会计人员调转平台开放后调转进入,否则原档案信息不能合并到内蒙古会自治区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财政部会计人员调转平台开放时间需要等待财政部通知,大约在2019年上半年。
三、其他事宜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的人员,需要每年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只有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人员,才能建立并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
继续教育以前年度补学,请登录内蒙古继续教育网:www.nmgjxjy.com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2.《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密码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档案号(身份证号码)、密码延续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档案号、密码。新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会计人员登录密码需要在进入数据库时进行设置,请牢记密码。忘记登录密码请使用登录页面【找回密码】找回,不能找回时请联系会计人员管理地区财政局会计科重置密码。财政局会计科电话请在内蒙古会计网【联系办事机构】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