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考前冲刺试题(2)
来源 :考试网 2017-06-28
中1.下列规定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每次会议至少有过半数的股东参加方为有效
B.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4年
C.合营各方应平均分配利润
D.合营-方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合营企业不设立股东会。合营各方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损益的,不是平均分配。合营-方转让其出资的,应该经过合营他方的同意。
2.买卖合同的所有权保留中,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可以回赎标的物
B.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
C.出卖人另行出卖标的物的,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用、再交易费用、利息、未清偿的价金后仍有剩余的,应返还原买受人
D.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不能另行出卖标的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3.在上市公司中,可以兼任监事的是( )。
A.董事长
B.职工
C.财务负责人
D.董事会秘书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监事的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下列选项中,不能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是( )。
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B.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C.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D.监事会提议召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情形。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股份公司中,监事会是必设机构,没有“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这-点。
5.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
6.A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10人,其中张某和田某为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派出的董事。公司经营-段时间后,甲公司拟向A公司销售-批原材料,下列有关A公司董事会对此交易进行表决程序的情况中,可以通过该事项的是( )。
A.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4人出席,4人全部通过
B.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6人出席,3人通过
C.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除张某和田某外的其他董事均未通过
D.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7人出席,6人通过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权的排除制度。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无关联关系董事为8人,因此需要有5人以上出席会议才可召开,该项表决,需要经过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8人)过半数(5人)以上通过。
7.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表决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丙与丁合计占70%的表决权,大于2/3,可以通过。
8.A、B、C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C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D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C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C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5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C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C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A、B补足
C.C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A、B、D补足
D.C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货币资产出资不实的处理。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缴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为A、B,因此选项B正确。
9.发起人甲、乙、丙三人筹备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甲以自己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B公司办公房-幢.月租金5万元。A公司成立后入住了该办公房并正常经营.后A公司和甲均未支付B公司相应的租金.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合同当事人为甲和B公司,因此B公司只能要求甲支付租金
B.由于A公司成立后未对该租赁合同进行确认,如果B公司请求A公司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由于A公司实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B公司请求A公司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甲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该租赁合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发起人签订合同的问题。根据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已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该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由于A公司入住了租赁房屋,享有了合同权利,因此B公司请求A公司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选项ABD的说法错误。
10.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投资人可以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投资,但是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以自已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只是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劳务出资方式是合伙企业特有的出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