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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临考密卷及答案九

来源 :华课网校 2022-08-22

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票据,由于甲公司的财务人员疏忽未在票据上盖公司的章,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便交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取得票据后未加检查即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有权要求付款人支付票款

B.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C.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进行追索

D.丙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更换其他的支付方式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属于票据绝 对记载事项,票据欠缺绝 对记载事项的,票据无效,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2.甲乙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在提示承兑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后因货物质量问题甲乙双方解除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汇票效力随之消灭

B.丙不享有汇票权利

C.银行可以该汇票无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D.承兑银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不能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已解除为由对抗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票据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作用。

3.2020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见票后3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6月10日A公司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于当日承兑,6月11日A公司将票据交付给B公司,7月10日B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9月12日,C公司请求承兑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9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A.2020年12月5日之前

B.2020年12月15日之前

C.2022年6月5日之前

D.2022年9月10日之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追索权时效,自到期日起2年。题目中是“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承兑日即为见票日,即6月10日,此时开始计算3个月,到期日是9月10日,因此到期日起2年是到2022年9月10日。

4.甲公司将一张出票日为2018年3月10日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汇票到期日2018年5月10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最后日期为()。

A.2018年8月10日

B.2018年11月10日

C.2020年5月10日

D.2020年3月10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5.2019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三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于7月12日承兑后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9月18日,C公司委托开户银行向甲银行提示付款,C公司开户银行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受理。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C公司向B公司行使追索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2019年12月18日之前向B公司追索

B.2020年3月18日之前向B公司追索

C.2021年9月18日之前向B公司追索

D.C公司不能向B公司追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因此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与承兑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6.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丧失后可以采取公示催告方式进行补救的票据是()。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现金支票

C.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失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一般票据均属于这个范围,只有较少的例外。如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这些票据不能申请公示催告。

7.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赵某在票据的背面注明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无法确定签章在变造前后。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赵某对5万元负责

B.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赵对5万元负责

C.甲、乙、赵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赵对2万元负责,丁对5万元负责,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变造前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依照原记载事项负责。因此甲、乙对2万元负责;变造后在票据上签章的票据行为人,依照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因此丙、丁对变造后的5万元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所以赵某对变造前的2万元负责。因此甲、乙、赵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8.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签发一张20万元的支票,并在票据上注明,出票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乙公司,应乙公司要求未记载出票日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支票的出票日期可以授权补记

B.甲公司出票时未记载出票日期,乙公司在提示付款前自行记载与甲公司记载具同等法律效力

C.该支票无效

D.乙公司持该支票提示付款时,付款银行应及时与甲公司确认出票时间,若确在10日之内,则应履行付款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支票的出票日期是绝 对记载事项;若欠缺,则支票无效。

9.甲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签发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汇票给乙公司,则乙公司应于()前向承兑人提示承兑。

A.2020年1月28日

B.2020年2月28日

C.2020年3月28日

D.2020年4月7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10.甲公司将自己持有的一张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但只在背书人栏签章并未在被背书人栏记载乙公司的名称,乙公司发现后自己将公司名称填入被背书人栏,则该项行为()。

A.无效

B.有效

C.经甲公司追认后有效

D.属于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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