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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前提分练习题十

来源 :华课网校 2022-07-11

1.赵某在古玩市场兜售其祖传的青花瓷瓶时遇到朋友钱某,赵某询问钱某是否愿意购买,价格2万元,钱某当场未答复。次日,钱某找到赵某表示愿意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瓷瓶,赵某告知钱某瓷瓶昨天已经卖掉了。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赵某询问钱某“是否愿意购买,价格2万元”的行为构成要约

B.钱某当场未答复的行为使得赵某的要约失效

C.钱某找到赵某表示愿意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瓷瓶的行为构成承诺

D.钱某找到赵某表示愿意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瓷瓶的行为构成要约

【答案】C

【解析】(1)选项A:赵某的询问内容具体确定,且表达了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2)选项B:赵某的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且以对话方式作出,钱某应当即时作出承诺,未即时作出承诺属于“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失效;(3)选项CD:由于赵某的要约已经失效,钱某表示愿意购买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只能认定为要约。

2.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要约明确指明乙公司如欲接受应在2021年2月1日前回复;乙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丙快递公司发出承诺,但由于丙公司快递员投递失误,承诺于2021年2月10日方送达甲公司;此时,甲公司已将要约所述货物全部出售给丁公司,无货供给乙公司,但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久等无货,于2021年2月20日派人催货,甲公司拒绝交货。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答案】A

【解析】受要约人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甲公司,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承诺为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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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列格式条款中,应当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A.违反公序良俗的格式条款

B.不合理地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合理地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D.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答案】AB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选项A);(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选项BC);(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选项D)。

4.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

B.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C.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

D.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

【答案】A

【解析】(1)选项BD:应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C:应承担侵权责任。

5.老王和老李采用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老王于2月1日在合同书上按指印,老李于2月2日在合同书上签字时发现老王只是按指印,要求老王补签字,老王认真练习签字10天后,于2月12日在合同书上签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老王和老李的合同成立时间为2月12日。()

【答案】×

【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本案中,至2月2日,合同书上已既有老王的指印又有老李的签字,该合同于2月2日成立。

6.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法定规则。有关该法定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货物交付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C.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D.履行方式不明确,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2)选项C: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7.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D

【解析】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债务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8.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解析】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简称“利他合同”),通常情况下为不真正利他(仍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真正利他(可由第三人直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时才产生。具体而言:(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9.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按月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借款期即将届满时,甲公司通知乙银行无力支付当期利息且很可能无力按时还款。乙银行调查发现:(1)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50万元货款债权,丙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但甲公司未申报破产债权;(2)甲公司对丁公司享有20万元到期货款债权,但未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有关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由于乙银行的债权尚未到期,乙银行只能督促甲公司申报债权

B.乙银行可以代位向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C.乙银行向丁公司主张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

D.乙银行向丁公司主张行使代位权应当取得甲公司同意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行为;(2)选项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选项D:代位权的行使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关键看是否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10.债务人一旦提存标的物将不得要求取回,如果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领取提取物,提存物归国家所有。()

【答案】×

【解析】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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