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习题及答案五
来源 :考试网 2021-01-07
中【单选题】境外甲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9年8月,甲企业向我国居民纳税人乙公司转让了一项配方,取得转让费1000万元。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250
B.200
C.150
D.1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低税率优惠。(1)本题配方转让费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确定所得来源地;(3)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甲企业就该项转让费所得应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000×10%=100(万元)。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为服装生产企业,因无法准确核算成本支出,被税务机关确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收入总额30万元,核定应税所得率15%,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0.6
B.0.75
C.1.13
D.1.4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15%×25%=1.13(万元)。
【单选题】2019年3月,某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无机构场所)取得利息26万元、特许权使用费40万元、不动产价款120万元(该不动产的账面净值为50万元,其位于我国境内),该公司应向中国政府缴纳所得税( )万元。
A.13.6
B.20.6
C.27.2
D.41.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低税率优惠。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取得的所得与所设的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实际适用税率10%,该公司应扣缴企业所得税,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税=26×10%+40×10%+(120-50)×10%=13.6(万元)。
【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销售货物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销售商品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在收到预收货款时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采取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D.销售商品需要简单安装和检验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销售货物收入。选项A: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BCD说法均正确。
【判断题】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时,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发货日期来确认收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收入总额概述。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判断题】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
『正确答案』√
【判断题】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营业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
『正确答案』√
【综合题】某自行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谐”牌自行车,201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600万元,全年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50万元。2020年初,该厂财务人员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相关财务资料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如下:
(一)相关财务资料
(1)销售自行车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950万元,取得不含税包装物收入50万元。取得到期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2万元。
(2)发生财务费用125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4万元,支付因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71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750万元,业务宣传费18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5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62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91万元,其中:通过当地市政府捐赠85万元,用于该市所属某边远山区饮用水工程建设。当年因拖欠应缴税款,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6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1%,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560万元(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计算情况
(1)国债利息收入和企业债券利息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12=37(万元)
(2)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55×60%=22(万元)
(3)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10%=6(万元)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37+22+6=591(万元)
(5)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91×25%=147.75(万元)
(6)当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额=150-147.75=2.2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1)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主要有:
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财务人员将国债利息、企业债券利息均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合法。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71万元,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该事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1000×6.1%=10(万元)。
③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数额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销售(营业)收入=5950+50=6000(万元);
该事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186-6000×15%=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本题中,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5×60%=33(万元)>6000×5‰=30(万元),按照30万元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25(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5%=34(万元)。
⑥捐赠支出超过可扣除限额部分,财务人员未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600×12%=13(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6万元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2019年应补缴或退回的税额
①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的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1000×6.1%=10(万元);
③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186-(5950+50)×15%=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25(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5%=34(万元);
⑥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600×12%=13(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600-25+10+36+25+34+13+6=699(万元)
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99×25%=174.75(万元)
2019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174.75-150=2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