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四
来源 :考试网 2020-11-25
中1.(2019年简答题)2017年1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0%,借款期满还本付息。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17年2月1日,甲公司将该厂房出租给丙公司,但未将厂房抵押情况告知丙公司。
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所剩主要资产为该出租的厂房。2018年2月25日,由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与乙公司存在利益关联关系,甲、乙公司订立如下折价协议:将市场价值1500万元的该厂房折价为1200万元;该厂房由乙公司取得所有权;折价所得款项全部偿还所欠乙公司的借款本息。此时,丙公司对厂房的租期还有1年才到期。
2018年3月,乙公司接收厂房的过程中,先后发生如下事项:
(1)乙公司要求丙公司在一周内腾退厂房,丙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一周后,乙公司实际控制了厂房,丙公司不得不搬离,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赔偿因租约未到期搬离导致的各项损失。
(3)甲公司债权人丁公司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其于2018年1月31日到期的200万元债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乙公司的厂房折价协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丙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2)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因租约未到期搬离导致的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因租约未到期搬离导致的损失。根据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丁公可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甲、乙公司的厂房折价协议?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丁公司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甲、乙公司的厂房折价协议。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2.(2018年简答题)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厂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3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前,甲公司书面告知乙公司该厂房已为丙银行设定抵押权,用以担保甲公司向丙银行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其利息。
2018年6月,甲公司不能履行对丙银行的到期借款债务,致使厂房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此时,乙公司已拖欠甲公司3个月租金9万元,丙银行通知乙公司应向其交付租金。乙公司认为厂房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甲公司。而非丙银行,因此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乙公司转而向甲公司请求赔偿因厂房被查封所遭受的损失,并主张将损失赔偿与所欠租金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抵销。
2018年8月,厂房被依法拍卖,乙公司请求买受人丁公司继续履行剩余期间的租赁合同,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乙公司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在本题中,租金属于法定孳息,自厂房被法院查封之日起,丙银行有权要求乙公司向其支付租金。
(2)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在本题中,由于在租赁合同签订前,甲公司书面告知乙公司该厂房已为丙银行设定抵押权,故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3)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买受人丁公司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乙公司无权请求买受人丁公司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在本题中,由于在租赁合同签订前,该厂房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该租赁合同对丁公司不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