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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测试题及答案五

来源 :考试网 2020-11-04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的情形。根据规定,选项BCD均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的,要约本身并未生效,谈不上失效,因此选项A不选。

  【多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 )。

  A.双方协议补充

  B.按交易习惯确定

  C.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D.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

  【多选题】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X市为交货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接受货币和交付动产的都是乙公司,因此履行地在乙公司所在地Y市。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如有意购买,请告知。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电报为要约邀请

  B.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电报为要约

  C.乙宾馆向甲公司回复为新要约

  D.如甲同意乙宾馆回复,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和承诺。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电报为要约,因此乙宾馆作出的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选项BC正确;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因此选项D正确。

  【多选题】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A.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的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12日发出承诺信函,由于投递错误该信函5月21日到达甲,甲未表示异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因此选项A错误。

  【判断题】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简答题】201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7月31日前函告),因此该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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