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备考预习题及答案八
来源 :考试网 2020-10-19
中【单选题】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1)选项A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小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3)选项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因此,A选项、C选项表述错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
【单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形是( )。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题中,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所有的监事
C.修改章程
D.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ABD:属于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友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事会。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A.检查公司财务
B.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建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事会的职权。选项B:“董事会”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一定比例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比例是( )。
A.30%
B.70%
C.50%
D.6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单选题】(2019年)赵某、钱某、孙某、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40%、30%、20%和10%。公司章程对表决权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无特别规定。为扩大公司规模,甲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吸收合并乙公司的方案,为此,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赵某和钱某赞成合并,孙某和李某表示反对。下列关于甲公司此次股东会决议能否通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2/3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3/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不足3/4,因此,该决议不能通过
C.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已达2/3以上,因此,该决议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题目中公司章程对表决权行使没有规定,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赵某、钱某合计7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