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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备考预习题及答案二

来源 :考试网 2020-10-14

  某上市公司主营水泵制造,自2018年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4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投资收益5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5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50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0万元、管理费用3000万元、销售费用10000万元、财务费用10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8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350万元。

  (3)实发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40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6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30万元。

  (4)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2000万元,独立核算管理,截至2019年年底尚未形成无形资产。

  (5)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正式文件,支出400万元。

  (6)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儿童捐赠800万元用于援建希望小学。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财政补助资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理由。

  (6)计算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公司201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广告费支出计算基数=48000+2000=50000(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

  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0-7500=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000×5‰=25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350×60%=21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0-210=140(万元)。

  (3)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0×2%=80(万元)。

  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80=3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0×14%=560(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0-560=6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0×8%=3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30-320=1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0+60+10=100(万元)。

  (4)研发费用可加计75%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75%=1500万元。

  (5)财政补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400=100(万元)。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题中,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5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应纳税调减;与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40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

  (6)向民政部门捐赠可扣除限额=6000×12%=720(万元)。

  向民政部门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720=80(万元)。

  (7)该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6000+500+140+100-1500-100+80)×15%=7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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