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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测评习题及答案十二

来源 :考试网 2020-10-09

  【综合题】位于A市的甲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业务。2019年经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380万元。其当年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高档化妆品收入1200万元,将其闲置的一间厂房对外出租,本年取得租金80万元,取得对某上市企业投资7个月而产生的股息收入36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5万元;

  (2)本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总额为48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70万元,本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为30万元,上年结转到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为5万元,为企业高管购入商业保险5万元,以上支出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3)本年发生管理费用93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20万元以及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新产品研发费用30万元;

  (4)本年发生销售费用108万元,其中含广告费50万元,业务宣传费33万元;

  (5)于2019年11月购入一台环保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甲企业已按规定计提折旧;

  (6)企业“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通过某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灾区捐款50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3.4万元、因合同违约向客户支付违约金5.5万元;

  (7)转让一项符合条件的技术所有权,取得转让收入350万元,与该技术所有权有关的成本费用110万元。

  已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申报抵扣,甲企业对于2019年11月购入的环保设备未选择一次性扣除的税收优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暂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涉及计算的需列明计算步骤、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问题1】计算甲企业当年投资收益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投资收益应调减25万元。

  【解析】业务(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当调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息收入36万元不免税,因为甲企业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时间不足12个月。

  【问题2】计算甲企业当年三项经费及保险费用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单位:万元)

项目

限额

待扣金额

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

480×2%=9.6

12

调增12-9.6=2.4

职工福利费

480×14%=67.2

70

调增70-67.2=2.8

职工教育

经费

480×8%=38.4

30(本年发生)+5(上年结转)

调减上年结转的5

商业保险费

0

5

调增5

  甲企业当年三项经费及保险费用共计应当调增5.2万元(2.4+2.8-5+5)。

  【问题3】计算甲企业当年管理费用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①销售(营业)收入=1200+80=128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0×60%=12(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280×5‰=6.4(万元),限额1>限额2,应当按照限额2扣除,业务招待费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6.4=13.6(万元)。

  ②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75%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75%=22.5(万元)。

  ③甲企业当年管理费用共计调减8.9万元。

  【问题4】计算甲企业当年销售费用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由于甲企业是化妆品生产制造和销售企业,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30%=1280×30%=384(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甲企业当年销售费用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问题5】计算甲企业当年营业外支出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限额

实际发生额

纳税调整

公益性捐赠

380×12%=45.6

50

调增50-45.6=4.4

税收滞纳金

0

3.4

调增3.4

合同违约金

据实扣除

5.5

0

  甲企业当年营业外支出应当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4.4+3.4=7.8(万元)。

  【问题6】计算甲企业当年转让技术所有权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转让技术所有权应当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350-110=240(万元)。

  【解析】业务(7)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题技术转让所得240万元,该项所得全部免征,全额调减。

  【问题7】甲企业当年购入环保设备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成本费用的优惠,并说明理由;

  【答案】可以。理由:①购入时间在优惠政策适用时间内;②属于“设备、器具”;③单位价值未超过500万元。

  【解析】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问题8】计算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甲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80-25+5.2-8.9+7.8-240= 119.1(万元)。

  【问题9】计算甲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答案】甲企业当年应纳税额=100×25%×20%+19.1×50%×20% -40×10%=2.91(万元)。

  【解析】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②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保设备,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10%抵减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减的,可以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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