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必看综合题五
来源 :考试网 2020-08-04
中【本题考点提要】
1.业务招待费;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3.借款利息;
4.公益性捐赠;
5.三项经费;
6.不得扣除项目;
7.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例题·综合题】某市区一工业企业,2019年取得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万元,营业外收入48万元,投资收益90万元;会计利润为350万元。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广告费支出85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
(2)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100万元,利率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1倍。
(3)工资薪金总额800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职工福利费12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9万元。
(4)资产减值准备金支出100万元,未经过税务机关核定。
(5)投资收益中,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投资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40万元,该股票持有5个月时卖出。
(6)通过教育部门捐赠80万元,用于小学图书馆建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广告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5000+600)×15%=84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支出850万元,广告费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0-840=10(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①=(5000+600)×5‰=28(万元),扣除限额②=50×60%=3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28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8=22(万元)。
(2)计算借款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借款利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50%=50(万元)。
(3)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2%=16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为16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12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2-112=1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8%=64(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6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9-64=5(万元)。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15(万元)。
(4)资产减值准备金是否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资产减值准备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根据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5)投资收益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万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投资收益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根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50万元;投资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持有股票期限小于12个月的,不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事项(6)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捐赠限额=350×12%=42(万元),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8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0-42=38(万元)。
更多中级会计师备考资料、讲义课程、考前试卷等,加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群:751815120,更有专业老师协助报名。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在线题库 |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在线题库 |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在线题库 |
【案例2】(综合题)
甲居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手机制造和销售,2018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9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1500万;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
(2)营业成本5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成本600万元。
(3)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900万元。
(4)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15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支出200万元),实际支出补充养老保险费100万元。
(5)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
(6)实际发生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400万元,年利率为8%,而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已知:2017年度甲企业尚有3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4)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借款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2答案】
(1)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1500-600-500)×50%×25%=5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9000×15%=1350(万元),待扣金额=900(本年发生额)+300(上年结转额)=1200(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2018年税前准予扣除1200万元。
(3)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200×100%=200(万元)。
(4)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5%=75(万元),实际发生额(10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7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75=25(万元)。
(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00×5‰=45(万元),扣除限额2=100×60%=6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45=55(万元)。
(6)借款利息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400÷8%×6%=3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00=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