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七
来源 :考试网 2020-07-21
中【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有( )。
A.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B.公司注册资本
C.公司法定代表人
D.公司经营范围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 )担任。
A.董事长
B.执行董事
C.经理
D.副经理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多选题】(同步机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C.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种类。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使股东出资不到位,也不影响其责任的承担)。
【多选题】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1)选项AB:在上市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C: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岳父属于主要社会关系,不在限制的范围内;(3)选项D: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经理
B.副经理
C.董事
D.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判断题】公司董事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从事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董监高的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上述规定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判断题】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判断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由设立时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东抽逃出资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