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导航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提分试题及答案六

来源 :考试网 2020-06-25

  1.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某些条款约定不明确。甲乙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

  A.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B.价款不明确的,按照卖方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所以,选项B错误。

  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电脑,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则( )。

  A.甲公司可以随时提出履行,乙公司必须立即履行

  B.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履行期限

  C.甲公司可随时要求乙公司履行,但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D.双方若有相关交易习惯的,可以按照该习惯确定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依照下面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权利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下列关于质押设立的表述正确有( )。

  A.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B.以非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股份交付时设立

  C.以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设定质押无效

  D.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达成偿债协议之日起生效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以非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本题B选项错误;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更多中级会计师备考资料、讲义课程、考前试卷等,加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群:751815120,更有专业老师协助报名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在线题库

抢先试用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在线题库

抢先试用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在线题库

抢先试用

  4.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

  B.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

  C.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科学研究

  D.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房屋一所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5.关于合同的订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应当亲自订立合同,不能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B.以电报、传真方式订立的合同,是书面形式

  C.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都应当具有与订立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6.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和丁在该借款合同的保证人栏内分别签名。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必须先要求甲偿还债务

  B.乙有权直接要求丙和丁偿还债务

  C.丙和丁各承担5万元的保证责任

  D.丙和丁对10万元的保证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7.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8.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A错误。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选项C错误。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同的概念,选项D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表述正确。

  9.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卖给乙。合同约定,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购房款1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标的物所有权在登记后发生转移。本题中,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丙;所以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房屋,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10.下列有关承揽人相关义务说法正确的有( )。

  A.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B.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C.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D.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内容均是正确的。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