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简答题及答案十一
来源 :考试网 2020-06-12
中【案例3】某电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50台自产A产品,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购买方自行提货。截至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
(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3)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200公斤库存甲材料,每公斤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自产的A产品5台。
(4)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800公斤库存乙材料,每公斤成本为20元。
(5)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70000元。
已知:甲材料、乙材料均系上月外购并已抵扣进项税额;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案例3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50×8000+5×8000+20×6000×(1+10%)]×13%=74360(元)。
(2)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0000-50×200×13%-20×800×13%=66620(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74360-66620=7740(元)。
【案例4】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2019年10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取得含税收入1853万元;在境内载运旅客出境,取得收入540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0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20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0万元。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车6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5)进口一台检测设备,经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万元。
(6)购进4辆小汽车自用,取得汽车销售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金额60万元、税额7.8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36万元。
(7)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0万元,其中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
(8)购进一批矿泉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税额0.65万元,其中8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2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
已知:进口的检测设备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3)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5)计算业务(5)进口检测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6)计算业务(6)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业务(7)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8)计算业务(8)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案例4答案】
(1)销项税额=1853÷(1+9%)×9%=153(万元)
(2)销项税额=200×9%+20×6%=19.20(万元)
(3)销项税额=(70+10)×6%=4.80(万元)
(4)应缴纳增值税=24.72÷(1+3%)×2%=0.48(万元)
(5)应缴纳增值税=(50+50×20%)×13%=7.80(万元)
(6)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7.80+0.36=8.16(万元)
(7)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30×90%=1.17(万元)
【解析】该公司为自己的员工提供班车服务,不属于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购进汽油进项税额的10%)不得抵扣。
(8)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0.65×80%=0.52(万元)
【解析】(1)该公司将外购80%的矿泉水无偿赠送给旅客,视同销售货物,应计算其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2)该公司将外购20%的矿泉水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