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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测评试卷二

来源 :考试网 2020-03-24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请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 )

  59.A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为20000万元。

  2018年A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其中有1名是A公司的子公司B的董事。董事会有5人亲自出席,其中包括B公司的董事。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张某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张某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议,经确认,B公司的董事未表决,其余4位董事均通过。

  (3)会议通过了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决定,已知C公司与A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该项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

  (4)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以上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5)当年A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4000万元中,提取18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董事会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董事会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本题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有5名,符合规定。

  (2)在董事会会议中张某是否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张某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而张某为本公司的监事,不是董事,所以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3)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董事会通过的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议是合法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不享有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本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中,有4名是无关联董事,是符合规定的。另外,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4名无关联董事全部通过,是可以通过该决议的。

  (4)董事会通过的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决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董事会通过的为C公司提供担保的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案中,向C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已经超过了公司净资产的10%,因此应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5)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如下的不当之处。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6)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金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转增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本题该公司转增资本时,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000-1800)/10000×100%=22%,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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